我恍惚着离开了书房门口,经过我的房间时,又想起,就在一周多以前,就是在这里,余若若拿住了我的胳膊。
然后,她跟繁华一起,一唱一和,共同把我推.进了地狱。
在三年以前,也是在这间屋子里,我满心欢喜地住进来,然后一日一日地独守空房。
想起这些,我便感到了一阵深刻的耻辱。
攥紧了手里的画,以最快的速度冲下了楼梯。
房间里充斥着淡淡的血腥气,我找出衣服和包,一边忍不住地想起那个画面:
在他那样搂着余若若,望着她的目光充满了怜爱、痴缠,温柔得几乎要滴出水来。
而就在三个小时以前,在这个房间里,他压着我,像控制敌人一样控制着我,像对待应召女郎似的随意折辱。
我……却还画了画。
思及此,我将那副画撕成几片,揉成团丢进了垃圾桶。
门外虽然下大雪,但幸好风不大。
我冲出去,一口气跑到了大门口。
今天家里没有人,到处都只有机器人。
我得以顺利跑到了外面,在寂静的街道上沿着路边走。
走了约莫十分钟,脑袋逐渐开始清醒,这里是别墅区,纵然是白天也很少见到计程车,晚上更是稀少。我想拿手机叫辆车,这才发现自己带了钱包,但并没有带手机。
我只好继续往前走。
忽然,远处传来引擎声。
我下意识地躲到了树后,眼看着那辆黑色的迈巴赫疾驰而过。
车牌号我也看清了,好像是繁华的。
不,他是不可能出来追我的。
他正忙着跟余若若在书房里乱搞。
这一代开迈巴赫的人太多了,我真是太没出息了。
我从树后出来,又在路边走了一会儿。
出来时忘记戴帽子了,耳朵冻得几乎没了知觉。
头也很痛,这样下去,不知多久才能走到最近的地铁站。我想在里面取取暖,等到早晨有了地铁,再去市区买手机找酒店。
至于那个家,我是无论如何都不要回了。
我正想着,忽然,身边无声无息地靠来了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