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维持着那个亡命徒一样的凶横姿态,盯着我。我清楚地看到,他搁在身侧的左手攥紧了拳。
我跪在水里,仰着脸与他对视,在这短暂的几十秒里,我是不怕的。
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来说,死有何惧?
对峙良久,繁华松开了攥着我头发的手,微微点头,“很好,穆容菲。”他说着,扯开了领带,脸上泛起一抹诡谲的笑,“看来你这是又找到真爱了。”
我的心悬了起来,问:“你想怎样?”
“我想怎样?”他发出一声嗤笑,“当初可是你送上门儿要嫁给我的。”说着,将领带丢进了水里,“现在想做烈女?晚了!”
说完他一伸手,我是想跑,然而我在水里劣势,扑腾两下,就被按到了浴缸边上。
头又开始晕了,这次伴随着头晕的还有反胃,恍惚中,耳边传来繁华的声音,他在笑:“他这样过么?”
我说不出话,亦无话可说。
昨晚是我的第一次,我不信他不明白。
他不过是想找个借口折腾我,就像那个笑话一样,当狼一心想打兔子的时候,兔子戴不戴帽子,又有什么区别呢?
沉默间,繁华忽然攥住我的头发,用力提起。
发丝根根断裂,我痛得发抖,眼泪溢出,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能听到他咬牙切齿地低吼:“穆容菲!”
“……”
他问:“我是谁?”
他是谁?
眼前亏并不好吃,这种问题也不必坚持到底,于是我移开目光,颤声说:“繁华。”
“很好。”他先是松了手,却随后便捏住了我的下颚,用力掰我的脸,使我必须面对他,“我是你什么人?”
“丈夫……”眼睛里全是泪,我看不清他的脸,这样也好,我并不想看清他。我麻木地说,“你是我丈夫。”
“难为你还记得。”他声音转低,阴恻恻的,很是邪佞,“那你应该怎么叫我?”
“……”
“叫啊!嗯?”他催促,“哑巴了?”
我应该管他叫老公。
以前我最喜欢这么叫他,哪怕他嫌弃我,厌恶我,碰都不碰我。
因为我很喜欢这两个字,觉得它很亲密,代表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甜蜜,也代表着一生一代一双人的永恒。
但我不想再这么叫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