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醒过来时,已经是天大亮了。
李小烽从英子脖子下抽出不知麻了多久的胳膊,龇牙咧嘴的甩了起来,等待胳膊恢复知觉。
英子哼唧了一声,不满的往他怀里挤了挤。
嘴、唇微张,挂着一丝晶莹的水渍,尚还睡的深沉。
李小烽掖了掖被角,看着英子那潮红尚还未完全消退的侧脸,顿时就极富成就感的嘿嘿一笑。
说到底,英子毕竟还是个不到二十的小娃娃,搁后世,也就大学生年纪。
哪儿能经得住他这个经验丰富的老家伙,这么没轻没重的旦旦而伐~
更何况他昨天晚上还那么的狂暴,以至于一向习惯早起的英子,累的直到现在都睁不开眼~
等到胳膊恢复知觉后,李小烽方才蹑手蹑脚的钻出被窝,来到院子里,胡乱打了一通拳,活动活动身体。
春宵虽好,但不可迷恋其中。
趁着年轻,还是得多奋斗才行!
活动完身体,李小烽拿过搪瓷盆,就着昨天打回来的泉水清爽的洗了个脸,而后就开始给早就望眼欲穿,哼唧个没完的狗子们准备早饭。
以前腰包还没鼓起来的时候,追风和棒槌早上也就只能吃点儿苞米糊糊,最多最多加上几颗猪肉粒儿。
只有捕到猎物的时候,它们才能大快朵颐的炫上一顿肉肠子。
但现在可不一样了。
先去大门边儿上抱了柴火过来,点起炉子烧至中火后,李小烽就转身去菜园子里,摘了个足足比篮球还要大上一圈儿的南瓜过来。
想了想,他又折返回去,下到地窖子里头,拾了两颗大白菜,以及十三四个老豆子上来。
家里狗多,追风、棒槌,黑虎又都是大肚攮子,光一个南瓜肯定不够吃。
这玩意儿也就饱腹感强,真要往饱里吃,那还得是土豆子才行。
熬上一大锅骨头汤,李小烽先用温水和了一大盆儿苞米面疙瘩,等到水开之后,才把南瓜、土豆、大白菜通通切成块儿,依次丢进骨头汤里。
撒把盐,盖上锅盖儿,李小烽坐在灶台旁,静静等待食物煨熟。
随着时间的推移,猪油脂混合着碳水、蔬菜的香气,就从锅里慢慢飘散了出来。
“呜呜—”
追风趴在西院儿的小木头门儿上,一边抽动鼻子,一边低声叫唤,尾巴摇的跟大风扇似的,冲李小烽不住的撒娇。
棒槌没表现的像追风那么馋,只是静静趴在追风边儿上。
不过那盯着灶房一动不动的两颗大黑眼珠,以及只要李小烽稍稍一有动作,就会立刻兴奋的摆动上几下的大黑尾巴,还是暴露出了它的真实想法。
李小烽看在眼里,顿时忍俊不禁。
这俩狗是真的戏精。
尤其棒槌,原本那么傲娇高冷一仗狗,现在都跟追风学成啥样儿了~
黑虎则站在远处,和追风、棒槌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有些笨笨的歪着脑袋,同样也在盯着灶房的方向猛看,哈喇子控制不住的沿着嘴唇子往下直淌。
“相处的还是不太亲热啊~”
李小烽咬了口红薯,感慨了一句。
不过倒也不用着急,毕竟这才过了一晚上而已,黑虎没能合群也在情理之中。
而且看这仨狗的精神状态都挺不错,昨晚应该是没发生过什么争执,不然一个个的也不会表现的这么放松了。
这就很好。
不怕狗不合群,就怕狗偷摸干仗。
这要是晚上掐过架了,那他就不得不把这仨狗给分开了。
黑虎合群进狗帮里的日子,自然也就得往后推移,变的遥遥无期了。
“看来我昨天晚上睡前,临时决定把仨狗混一起的决定非常正确啊~”
李小烽沾沾自喜的道。
他也是在赌。
通常来说,新猎狗合狗群,是要先养在笼子里给狗帮熟悉味道的。
等时间长了,没那么陌生了以后,再慢慢放出来尝试一起生活。
他敢冒险直接混狗,主要还是因为一是此前在老秦叔家的院子里,追风和棒槌就已经干服过一次黑虎了,黑虎也低头认了老大。
二就是追风这个领头的足够聪明,性格也足够好,很能领会到李小烽的意图,不会去做李小烽不喜欢的事儿。
三就是黑虎自身了。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这货的性格不是很好,给人的第一感觉很凶,不是那种能与其他狗子和睦相处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