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 英雄犬的后代(一)(2 / 3)

林叟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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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往后,这俩小狗就可以在李小烽家的院子里随意进出了。

而且在整个过程中,俩小狗也并没有怂,更没有情绪失控,产生出一丝过激的反应。

而是就那么站在主人身旁,不卑不亢的接受了追风的审查。

这可不是狗仗人势。

这种行为,其实叫做【护卫】。

是狗子感受到有危险以后,自发保护主人的行为。

追风作为地主猎狗,对与这俩小狗来说,气势和压迫感还是很足的。

但这俩小狗不仅没怕,还坚定的做出了保护主人的行为,胆色自然不言而喻。

“那是!”

“也不看看是谁的种!”

小胖摸了摸俩小狗的脑袋,挺着胸膛骄傲的道。

追风离开后,李小烽家的那条小黄狗才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和这两只小狗互相嗅闻了几下后,立马就愉悦的耍在了一起。

嗅闻,是狗子识别对方最主要的手段,没有之一。

很多人潜意识里以为狗子看人看狗,是靠眼睛。

这其实是典型的错误思维。

即便是像黑虎这样视觉发达,依靠动态视力来捕猎的视觉猎狗,在日常生活中,辨别事物那也是用鼻子居多。

只有在狩猎的时候,眼睛才会派上用场。

举个简单的例子。

但凡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儿都知道,你如果很久没回过家的话,在路上偶遇自家狗子,狗子其实是认不出你来的。

脾气大点儿的,甚至还会直接冲你龇牙咧嘴。

哪怕你叫出它的名字,狗子也不会有太多亲昵举动。

只有等靠近了,闻到你身上的熟悉味道以后,狗子才能把你认出来,一秒变身狂摇尾巴的小舔狗。

“好狗啊,不仅胆子大,性格稳,居然还有护卫属性。”

“以后你小子有福了!”

李小烽摸摸下巴,话语里颇有些羡慕。

旺财这一胎生出来的三个,就属这俩最优秀,他抱走的那只,其实要差上不少。

别的不说,就光体格,就要比它这俩哥哥小上一圈儿。

当初他把旺财的尸体送回小胖家时,曾经一眼就被这仨狗吸引住过。

尤其是当中最大的那只,那真是“遍体金毛抖擞”、“回首顾盼生辉”、“卧姿浑如虎相”。

这三句批语,那是对东北大笨狗最高规格的评价。

当初小胖说要他抱一只回去的时候,他是真有想过把当中最大的那只给一把拎走的冲动。

不过最后他还是忍住了,只挑走了最小的那只。

小胖要跟他干猎人这行,那就不能没有一只镇得住场子的头狗。

很显然,只要这只狗崽子长大了,那都不用怎么训训练,凭借其天赋,它都必然能够成长为地主狗。

所以他自然不会干这种釜底抽薪,没屁眼儿的事儿。

李小烽自己不是个大气的人儿,小心眼儿、小心思一点不少,甚至可以说是睚眦必报了。

但有些东西,不能用到自己人身上。

再者就是他抱走的这只虽然没它那俩哥哥先天天赋好,但这小狗很聪明,眼睛里灵气十足,理解他的话语和指示非常快。

这同样也是一种天赋。

而且这只小狗的聪明程度可不是棒槌那种的,而是和追风颇有些相似。

李小烽在它说话,观察它的时候,曾经偶然瞥见过只有追风眼里才有的,那种颇为人性化的【思索】情绪。

狗子的先天天赋:嗅觉、视觉、奔跑能力、战斗能力等,决定的是狗子的下限在哪里。

但【思索】这东西,决定的是狗子的上限!

拿黑虎举个例子。

倘若只是一只和追风体型相同的普通猎狗,即使黑虎没有接受过任何狩猎训练,那也能凭借其自身的体格优势将其轻松击败的。

但追风不一样。

这狗聪明,懂得思考,很会根据场上的形式来做出改变,这才是追风击败黑虎的关键所在。

说白了,黑虎那就是败在了追风的【思索】这一能力上。

不然就追风那体格子,不可能干过黑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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