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宋玉枝刚起身穿衣服,就听到隔壁有了响动。
不只是张屠户家,还有赵大娘那边。
沈遇现在三不五时要进山,起的比她还早。据赵大娘说,他后头还得住在山里,隔几日才能回来一趟。
得亏他生的人高马大,又身怀武艺,从前也是时常出入山林,不然换成旁人做这样的活计,还真是怪让人担心的。
这么想过一遭,宋玉枝轻手轻脚地下床洗漱,把灶烧上,去往张家买肉。
刚打开门,她就看到一个高大的黑影。
天还未亮的凌晨时分,能出现在这儿的,自然就是沈遇了。
前不久才吓到过她,几乎是宋玉枝瞧见他的瞬间,他已经出声道:“是我。”
宋玉枝上次是想事儿分了神,且不知道他现在黑了许多,才会没注意到他,撞到了他身上。
这次她起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他出门的响动,天也比上回亮了好几分,再瞧不见他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宋玉枝不由抿唇笑了笑,“沈大哥寻我有事?”
若是没事,他这会儿就该去上工了,不会特地等在门口。
沈遇轻轻地“嗯”了一声,却没有接着说下去,而是顿了一顿。
前一天他下工回到家,就得知了亲娘给自己买了衣料,由周氏帮着在裁新衣裳了。
同时他也收到了一双新靴子。
赵大娘一边催着他试,一边道:“这可是二百多文钱的靴子呢,快穿穿,要是不合脚我还得带着去换。”
话刚说完,赵大娘又把那靴子从他手里夺了去,说不成,“你在外头跑一天了,还是先去洗洗!没得把这新靴子穿脏了!”
于是沈遇到家连口水也没顾得上喝,就被自家义母推进浴房。
后头等他沐浴清爽了,才有那个荣幸去试穿新靴子。
赵大娘笑得见牙不见眼,“枝枝给我们一人买了一双几十文的,都没舍得给自己买。你脚上是她选了好些时候才选上的,布庄的伙计都打趣说那靴子要被她翻来覆去,看出花儿来了……不愧是二百多文钱的,这穿着就是比那几十文钱的像样。居然还这么合脚,枝枝真是有心了。”
这些年母子俩的日子虽然过得很是清苦,但终归都是经历过好日子的。
要搁平时,赵大娘绝对不会那般重视几百文钱。
那会儿一口一个“二百多文钱”的,主要还是为了衬托那句“枝枝有心了”。
说着话,赵大娘正了色,有些奇怪地自言自语了一句,“不对啊,我没和枝枝说你的鞋码,她咋知道的?”
嘀咕完,赵大娘突然看向沈遇,意味深长地道:“你小时候读书,书上有句话叫啥‘发乎情止乎礼’的,你没忘了吧?”
沈遇闻弦歌而知雅意,知道自家义母这是误会了。
以为是他私下里告诉过宋玉枝自己的鞋码,或者是在宋玉枝面前露出过自己的脚——总不至于是宋玉枝胡乱买了一双,正好买到了他的尺码吧?
若是后者,什么场景才会需要男子在女子面前脱鞋?
即便他们两家在相看亲事,对于尚未成婚的男女而言,也有些暧昧不清的越界了。
沈遇是真的冤枉,立刻应道:“自然是记得的。”
“记得就好。”
赵大娘还是很信任、也很了解他的,提过那么一句后就接着夸宋玉枝了。
足足夸了一晚上。
如果不是沈遇清楚记得当时宋玉枝寻他说的那些话,听完那一箩筐的话,他都要误会宋玉枝真的满心满眼都是他了。
否则怎么会清楚知道还记得他的鞋码,又那般费心的精挑细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