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侃侃而谈的艾娃——
金焕英羡慕的不得了。
她虽然比艾娃漂亮了很多,但脑子却不怎么够用。
只要三个人在一起,基本都是他们两个协商事,金焕英只配满水递烟。
“金猛,必须得死。”
古军有些后悔,耽误了这么久才派人去灭口金猛。
“哦,还有一件事。”
艾娃低头,红唇接住金焕英递过来的香烟,给古军捶腿的动作,却没停止。
古军问:“什么事?”
“我们的人,昨晚半夜在听到有摩托车在大街上呼啸而过,就跑出来看看,搜索摩托车的动向时,竟然在无意间的边境公园内,发现了沈沛真的一个秘密。”
艾娃笑道:“怪不得她来到边境市后,就建造了一个公园呢。原来,她有深夜独自外出,猎杀野猫、刺猬、老鼠、甚至蛇儿乃至鸟儿的独特癖好。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就算打死我们的人!他都不敢相信,在人前高高在上的沈沛真,竟然能像一只豹子那样,灵巧的捕杀这些小动物。而且是徒手,用牙齿撕咬。”
啊?
古军呆住。
“不会吧?”
金焕英更是脱口叫道:“那个女人在人前,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娇怯怯的贱人样。怎么可能会化身野兽,用牙齿去撕咬小动物呢?”
啪。
一声炸裂的耳光声,马上就从金焕英的左耳边,响起。
她被抽的,脑袋猛地转向。
这就是艾娃给她的回答——
“贱人。”
艾娃冷冷地说:“我和军子说话,你随便插嘴就算了,还敢质疑我说出来的话。”
“对,对不起。”
嘴角带血的金焕英,浑身哆嗦着道歉。
古军对此——
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只是看着艾娃,问出了金焕英刚才问出的那句话。
艾娃马上乖巧的回答:“我们的人,可以百分百的肯定。昨晚午夜时分在公园树林内,好像豹子那样,徒手用牙齿捕杀了一条毒蛇,并生吃下去的女人,就是沈沛真。她一身黄斑衣,却光着脚。因为光着脚,方便她爬树。她爬树的速度,相当的快,更灵巧。”
“是吗?”
古军满脸的惊讶。
“借着树林外的光线,我们的人能看到,穿着一身黄斑衣的沈沛真,在树林内时不是直立行走的。就像一只特大狸花猫,一只金钱豹。就像她的四肢,都安装了带有弹簧的消音器,一跳很远。”
艾娃继续说:“更让我们的人,感到惊讶的是。还能隐隐看到她绕树爬行时,还抬起一只脚,直接在树上撒尿!就像金钱豹那样,标识自己的领地。”
沃糙。
直接抬腿撒尿?
金钱豹那样的标识领地——
饶是古军“见多识广”,可在听到这儿后,还是震惊不已:“这个女人,不会是个妖吧?”
“我们的人当时看到她后,也是差点吓傻。贴在树上,动都不敢动。”
艾娃说:“只等她在树林内,来回爬行巡视了足足大半个小时后,才穿上鞋子和风衣,戴上帽子要走出公园时,她的电话响了。”
沈沛真在通话时,可没意识到暗中有人盯着她。
她就用很自然的声音,和人通话。
才让艾娃的人,通过她的谈话内容,锁定了她的真实身份。
震惊。
这是古军听艾娃说出,沈沛真的大秘密后,唯一的感受。
就连半边脸肿起来,嘴角带着血渍的金焕英,也是满脸的不可思议。
这三个人觉得他们,就已经足够变态。
没想到现在的“变态界”,竟然出现了沈沛真这样一个翘楚。
她虽然身材修长,工作作风强势,甚至都对得起雷厉风行这个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