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杨月楼案:传统礼教与自由爱情的碰撞
杨月楼,清末当红京剧武生,他演技扮相俱佳,艺兼文武,素有“金桂何如丹桂优,佳人个个徽勾留。一般京调非偏爱,只为贪看杨月楼”的美誉。他幼年随父到北京天桥以拳术卖艺谋生,后被名叫“忠恕堂”的张二奎收为弟子,演老生兼武生,有“天官”的美誉。
韦阿宝,广东富商千金,年方17,聪慧俊秀。她对杨月楼心生爱慕,主动修书表达思恋之情,并意欲订订婚约。两人的爱情,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显得格格不入。
韦阿宝与杨月楼相恋后,韦家父母起初同意了他们的婚事,杨月楼也按正常程序送婚书、下聘礼、缔婚约。然而,韦阿宝的叔父却以良贱不婚的礼法坚决阻拦,并与在沪的香山籍乡党官绅商量,以杨月楼拐盗的罪名向官府公讼。
正当杨月楼和韦阿宝在新居行婚礼之日,县差及巡捕将二人抓捕,并缴获韦氏母女衣物首饰等。审案的上海知县叶廷眷恰好是广东香山籍人,他最瞧不起伶人,当堂对杨月楼施以严刑,赏了一百五十大板,对韦阿宝掌嘴二百。
按清朝律法,由知县一级官员断判的案子必须呈送上级复审。数月后杨月楼被送到松江府,公堂之上杨月楼终将自己被屈打成招的来龙去脉一一道来。松江知府将此案发还重审,经过重审,杨月楼按“良贱不能通婚”律,被断为“骗财诱婚”罪,发判充军,罚韦女阿宝发送善堂交官媒,另择婚配。
由于杨月楼是红极一时的名角,此案格外引人注目,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争论。《申报》等媒体对此案进行了大量报道,民间意见主要分为“同情派”和“严惩派”。
“同情派”对杨、韦二人的遭遇表示同情,认为韦家家事应由韦父断决,韦叔父及粤籍乡党公诉实属越俎代庖之举,且县令处理有轻轻罚重之处。
“严惩派”则主张杨、韦二人不守礼节理应严惩,认为粤人公诉是对一乡气节的恪守,反而是《申报》的报道损害了韦家及粤乡名誉。
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对“良贱不可通婚”的等级制度的探讨、对粤人公诉之举的评价以及对县令执法合理性的质疑。
这一案件反映了当时社会阶层差异、传统礼教观念对婚姻的束缚以及司法审判中可能存在的地域和人情因素等问题。同时,也显示出晚清时期社会观念的冲突与变革,一部分人开始对传统的等级制度和婚姻观念提出质疑。
光绪元年(1875年),因光绪帝继位,慈禧宣布大赦天下,杨月楼在被赦免名单之列。而韦阿宝则被父亲逐出家门,不知所踪。杨月楼出狱后将艺名改为“杨猴子”,以示对官场黑暗及戏子社会地位低贱的不满。两年后他与患难与共、情投意合的沈月春结为夫妻。
四、太原奇案:离奇巧合背后的人性善恶
张百万,太原富商,育有两女,大女儿金珠已出嫁,小女儿玉珠早与曹文璜订下婚约。后因曹家家道中落,张百万将玉珠改许配给姚姓大户。
玉珠,张百万的二女儿,她钟爱曹文璜,不满父亲悔婚的安排,毅然与曹文璜私奔。
曹文璜,与玉珠订有婚约,虽家道中落但与玉珠两情相悦。在私奔途中,他得到了莫老汉的帮助。
莫老汉,豆腐店老板,心地善良,同情曹文璜和玉珠的遭遇,借出毛驴帮助他们逃走,却因此被卷入了案件。
和尚,游方僧人,原在崇善寺挂单,后被卷入了一系列离奇事件中。
杨重民,阳曲县令,急于结案,在案件审理中存在糊涂断案、屈打成招的行为。
吴屠户,因和尚调戏其妻子,愤而将和尚杀死并弃尸井中。
玉珠与曹文璜私奔后,计划投靠交城县令友人陈砥节。途中,他们借宿豆腐店,得到了莫老汉父女的同情,并借到了毛驴。
张百万发现二女失踪后,误以为二女在大女金珠处,便前往金珠家里。他猜测玉珠藏身衣柜内,于是将衣柜抬走。然而,实情是藏身于衣柜内的是一名和尚,张百万又误以和尚已死,于是替和尚换上其二女衣衫,扬言其二女已病死,之后将和尚送上灵堂。
其后,和尚苏醒逃去,又经过莫姓老汉的豆腐铺,于此处换回衣服。原来此和尚乃一名花和尚,其后因调戏有夫之妇,遭妇人丈夫吴屠户杀死,并将其弃尸于井内。
张家灵堂走尸,加上和尚命案,两案一时全城沸腾。阳曲县令杨重民遂开堂公审,因闻说和尚原身上衣物在豆腐铺发现,鉴于事件轰动,杨重民为求早日结案,草率将莫姓老汉视为凶手,并屈打成招,上报刑部以结案。
吴屠户杀死和尚后,打算搬往晋祠,途中遇上曹文璜,吴屠户酒后向曹泄露他为和尚命案中真正凶手。曹文璜返到太原,打算将毛驴归还莫姓老汉,始知他遭诬陷,遂替莫老汉申冤,岂料县令杨重民得悉错判后,反诬陷曹文璜为帮凶。
玉珠的丫环秀香在探监时得知事件真相之后,赶赴交城寻访玉珠。其时玉珠投靠的陈砥节正巧升任山西提刑按察司,两案终于真相大白。莫老汉与曹文璜获释,吴屠户杀人有因,被杖责一百(也有说被秋后处斩),金珠不守妇道,骑木驴示众,而糊涂知县杨重民则落了个革职查办的下场。
太原奇案情节错综复杂,充满巧合与悬念,展现了人性的善恶美丑,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司法的混乱和黑暗。
晚清四大奇案,每一个都蕴含着深刻的历史意义和社会价值。它们不仅是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更是我们了解晚清社会的重要窗口,让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那个时代的风云变幻和人性的复杂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