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更加古怪的是,这具尸体,竟然没有腐化,而是变成了如同干尸一样的东西,他并不是站立着的,而是做靠在土洞边,只不过由于这里的地势渐高,因此贱嘴一开始才会产生尸体是站着的错觉。
我伸出手指戳了一下,贱嘴嘶嘶吸气,道:“疼得厉害,别碰。”
那个人影,居然是一具死尸。
“张大哥说,这个可能性很大。”
来这地方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古寺里的和尚,一种就是游客。
贱嘴倒抽一口凉气,就如同看怪物一样地看着我,半晌,他砸了砸嘴道:“你小子,以前胆子小的跟兔子一样,真不敢相信这话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他眼光闪了闪,道:“但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要是在以前,恐怕我和贱嘴的想法是一样的,但现在,谁敢跟我说这世界上没鬼,我就想抽他一巴掌,于是我说道:“新时代的教育虽然很先进,但老祖宗留下的知识也是有根据的。”
我心里就跟有小猫在捞一样,有种想看清他脸的冲动,这时,贱嘴想出个办法,道:“你等我一趟。”说完便出去,片刻后,他脖子上跨了个相机,是孙师师的那个相机,我记得这一款是专业摄影工具,光镜头都要八千多。
或许能在地上摔开,但这样一来,动静未免太大了。
我道:“既然你心里都有数了,还问我干什么。”
我安慰道:“跟你的歌声无关,如果是这样,死的就不是他一个,应该是所有的僧人都被吓死。”
而游客又分为两类,一种是蹬高黎贡山的游客,一种是在寺庙里借宿的游客。那么这个打火机会是谁的呢?他进这个洞又是为了什么?
距离吃完午饭到现在,过去了刚好有一个多小时,也就是说,当时在食堂里吃饭的人,都有可能从新爬回那个位置。
当时,贱嘴想吃肉想疯了,看见兔子,脑海里就自动出现了一只烤的金黄香脆,油滋滋的小兔子,紧接着,他也顾不得我了,肥胖的身体立刻冲了出去。
从外表来看,死尸身上的衣服已经沾满了掉下来的黑泥,让人无法辨别,但从身高来看,死者应该是个男性。
贱嘴道:“去你妈的,有你这么安慰人的吗?”我俩在房间一合计,决定还是等晚上去见张易霄,看他究竟怎么说。
说着,他便在房间里转悠起来,寻找能砸开人头骨的东西,但这人骨十分坚硬,真要砸开,必须得要重一点的铁器,但我们手头上根本没有。
那兔子跑得很快,以贱嘴的体格,哪儿能追上,没多久就消失的无影无踪,而此时,贱嘴则走进了一片繁茂的草丛地里。
他早上去一次,现在怎么又了?
贱嘴心知自己体格比较重,为防踩破表层的空土壳子,他于是绕着大坑走,谁知绕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发现大坑里出现了反光。
难道入口处的打火机,就是这兄弟留下的?
“你怎么确定是男的?”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回忆着自己逃跑时的经历。
打火机并没有腐蚀的迹象,除了沾了些黑泥以外,都显得比较新,也就是说,应该是最近才留下的。
贱嘴指了指自己的脚脖子,道:“还能有什么想法,摆明是撞鬼了呗,而且八成就是这人头骨搞的,想让我带它重见天日呢。”
他不死心,心说这地方山林茂密,肯定不止一只兔子,狡兔三窟,没准儿在附近就能找到兔子洞,于是他开始耐心搜寻,兔子洞倒是没找到,让他发现了一个大坑。
由于这事儿太过诡异,贱嘴想了想,将人头骨用衣服包起来,一路小心翼翼的回房,等着我的到来,好跟我一起商量。
也就是说,这个大坑,曾经还有其他人下来过。
我趁着贱嘴瞎转悠这段时间,将寺庙里发生的变故一一讲给贱嘴听,一听说成了嫌疑犯,贱嘴立刻嚷道:“不行,我得找张老大说清楚,我们俩是清白的。”
我这么一想,便问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