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来,云寄欢只觉头疼欲裂,尤其是眼睛又木又肿。
“醒了?”
正欲出门的男人回头看了她一眼,折身倒了一杯温水送了过来。
云寄欢扶着头,一脸迷茫地看着他:“昨天我怎么了?”
“没怎么,揽月阁的酒水不好,下次想喝在家喝。”秦携云淡风轻道。
云寄欢看了看喂到嘴边的水,抿了一小口,甜的。
云寄欢不由抬眸疑惑看向眼前的男人:“昨天真的没发生什么吗?”
“你想发生点什么?”秦携端着杯子,挑眉看着她。
云寄欢垂眸,摇了摇头,道:“太淡了,再给我加一勺蜂蜜。”
娇生惯养,大小姐做派。
秦携二话不说转回桌上,重新加了一大勺蜂蜜。
不过就一勺蜂蜜而已,他养得起。
“不舒服的话,再躺一会。”
秦携将新调好的蜂蜜水送到云寄欢手中。
云寄欢低头看了看眼前的蜂蜜水,昨晚真的没发生什么吗?
她怎么感觉秦携对她突然亲近起来了。
“我收到消息,宋七公明日就能到府了,其他都准备的差不多了,庆功宴你想定在哪天?”云寄欢说起正事。
秦携想了想:“那就定在三天后吧,剩下的事我来安排。”
云寄欢点了点头,有些犯困,又躺了回去。
秦携看了她一眼,想起昨晚她的控诉。
“你的信我收到了,一直没给你回信,是……”
秦携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道:“我的字太难看了。”
云寄欢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指的什么,随即笑了起来。
她想过各种理由,没收到,或者他不在乎自己,或者是他没空,但没想到会是这个理由。
“这是什么蹩脚理由?字不好看,我又不会笑话你。”
云寄欢越想越觉得好笑,不可一世的秦携竟然也会在意自己的字不好看而不敢给人回信。
不是怕笑话,他只是怕她不喜欢。
陆为弦有一手出了名的好字,一字值千金的程度,他比不上。
“不过,你的信,我一直带着。”
秦携说罢,从衣领里拿出一个暗红色的像护身符一样的东西。
云寄欢怔怔看着他手中的东西,分不清上面的颜色是那布料的颜色,还是血染成的颜色。
“每个上战场的将士,都会把自己最牵挂的东西放在身上,深陷绝境的时候,那就是最大的求生意志。”
“我以前什么都不会带,你的家书来了,我很高兴,一直贴身放着。”
云寄欢心间一颤,他是说她是他最牵挂的人吗?
是因为他从小没有家人,她是唯一一个给他写信的人,所以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