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外出做客或参加晚会,“涂脂抹粉”的打扮时间平均不少于一个半小时,也不过就是一部电影的时间而已。
另外,根据这个调查,女人早上上班前的打扮时间为一小时,而且多数是花在头发和面部化妆上,至于“穿什么样衣服”的问题,相比之下答案倒还不算太“折磨人”,穿衣只需要半小时而已。
男人等女人打扮自己的耐心,往往取决于那个女人的迷人程度,所以,一个小时后……
叶承欢才喝了六杯摩卡,吃了四块提拉米苏,看完了一场欧冠决赛,外加一份今早最新的《泰晤士报》之后,林佩珊居然就已经从楼梯姗姗而下了。
这么短的时间,这么有效率的装扮,能不让人“惊喜”吗?
不过,就在叶承欢的好脾气已经消磨殆尽,准备扯脖子骂娘的时候,一抬头看到容光焕发的女人,忽然感到这段折磨人的等待是多么值得!
不可否认的是,从国际时装周到淘宝爆款,这个女人都可以演绎的很好,几百元的小清新在她身上同样高端大气上档次。
可惜这妞没有步入时尚界,否则一定是能上能下的时尚吸金狂!
那身水蓝色镂空印花裙装,优雅唯美且不乏知性,水蓝色的色调不仅可以很好的衬托肤色,且可以给人以清新凉爽的感受。
都说碎花裙装若穿不好就“大妈”上身,但这种情况就好像完全不会发生在林佩珊身上,这款简单的印花连衣裙穿到她身上,一下子就变得优雅大气,温婉端庄,尽显气质。
就像乔布斯当年以一部iphone重新定义了手机一样,一件衣服到了林佩珊身上,必将被她重新定义。
一个小时换来的极致简约之美,让叶承欢的一切好脾气坏脾气都随风而逝。
从这一点来说,女人在装扮上花费的时间,是值得原谅的,尤其是聪明美丽的女人。
直到女人来到他跟前,叶承欢都没发表任何评论,只是那么看不够的看着她。
林佩珊显然已经忘掉了一个小时前的坏脾气,连这个男人最后的提醒也听进去了,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把时间花费在打扮上的女人,但她同样不喜欢自己输在各种名利场上。
她从不要求自己夺目,但她一定要求自己在任何场合都是最夺目的。
事实上,这不仅仅是林佩珊的,而是美女的通病,无法医治。
“好看吗?会不会丢你的面子?”林佩珊问道。
叶承欢假装从容的把嘴里的烟屁拿掉,保持稳定的在烟灰缸里掐灭,然后撇撇嘴角,露出一副似乎很见过世面的样子,说了声:“还算凑合。”
林佩珊蹙了蹙眉,少有的征求对方的意见:“你觉得不好么,要么我再换一下别的?”
再换别的?至少又是一个多小时!叶承欢一定会疯掉的。
“我的意思是,你穿什么都好看。”叶承欢终于露出友善的笑容。
“是吗?我觉得你好像不太喜欢。”
“我对天发誓,再没第二个人能比你漂亮了,带着你这样的女人出门,我实在太有面子了。”
林佩珊眨着长睫毛在深思,“我不喜欢太花哨的装扮,这样的一身是不是会让你很没面子?”
神仙姐姐终于学会听取别人的看法了,叶承欢听了这话心里暖暖的,但他却忽然站起身来,厉色道:“林佩珊小姐,你太过分了!”
林佩珊被他突然的暴躁吓了一跳,“我……”
“我只是让你打扮漂亮点儿,其实你根本不需要打扮,因为你已经足够漂亮了,你稍加修饰就秒杀别人,还让不让人家活了!”
听了这话,林佩珊一阵无语,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才好,她从不觉得自己的美貌是别的女人的负担,相反的,只有在出席重要场合时她才会雕琢一番,在名利场上毕竟光鲜的外表就是对别人的尊重。
叶承欢很快又软化下来:“先吃点儿东西吧。”
面对金灿灿的煎蛋,林佩珊还是把口腹之欲生生压制下去,“我不饿……咱们什么时候走?”
“天大的事也比不上吃饭,先吃了东西再走。”叶承欢命令道。
林佩珊终于喝了一杯她最喜欢的拿铁,外加一份提拉米苏,这才得到了男人允许出行的许可。
事实上,她喜欢了发号施令,但在这里,她有了不同感受。
门外,已经有一架直升机在待命状态,毒蛇一手摁着脑袋上的贝雷帽从隆隆的螺旋桨下跑来,请示魁首是否可以登机。
叶承欢这才带着林佩珊出了门,可到了螺旋桨女人才发现自己选的这件碎花裙是多么错误,一阵强风袭来,即便她本能的按住裙角,可还是引得众多色狼盯着她白花花的大腿,一片瞠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