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里也有早餐,油条、包子、粥、油饼等等,都有,种类很丰富。
不过李百打算去街上逛逛,当时闯荡江湖的三个月里,李百就很喜欢穿行在热闹的市井之中。
市井小地,既不华美,也无任何诗意可言,但李百就是喜欢这种带着浓厚生活气息的地方。
就像前世那充满老大妈讲价声音的菜市场一样。
就如此。
溜达了一圈下来,李百口中已经叼着了一根糖葫芦的签子,至于糖葫芦,已经进肚子了。
手中还提着用油纸包着的包子和油条,豆浆也在店里喝了一杯。
路边的小笼包也是真的好吃,而且价格和现在相比较,那是真的便宜。
酒也打了一壶,是味道醇厚的水酒。
李百酒量一般,但挺喜欢喝酒,不过喝的很有节制,当然了,就算喝醉了也能用内力解救。
内力是气血的另一种说法,酒精能麻痹神经那只要将酒精逼出体内即可,调动气血很简单就能做到。
早餐也吃,该打包的也打包好了。
是时候回客栈,黎山歆那个懒鬼现在估计也还在睡。
唉,要不是走的时候在水河帮那里拿了些银两,说不定这次出来要露宿街头了。
李百迈着大步向客栈的方向走去,忽然,一道身影挡在了李白身前。
“大哥,行行好,给点吃的吧,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
李百低头看去,一个乞丐弯着腰,手捧着一个破碗站在李百身前。
乞丐一身灰扑扑的破烂衣裳,头发杂长又凌乱,脚上穿着草鞋,脸上带着物污渍,看起来很是落魄。
李百也没多想,伸手将油纸里的一个大肉包放在了乞丐的碗中,侧着身子和乞丐擦肩而过。
乞丐见李百给了个包子,也不管李百是背对着他的,连忙躬身道谢。
李百笑了笑,也没放在心上,只不过这个乞丐不仅是个男的,而且有手有脚……
唉,算了,就当是做好事,积点功德吧。
虽然李百并不会看不起乞丐,但那里都有等阶之分,古代也分三教九流。
乞丐,就是下九流中的第五流,一般被称为打狗。
下九流谓之:衙差、梆、时妖、打狗、脚夫、高台、吹、马戏、娼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