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联军的独立旅游离于孟固战场之外,却做出了攻击寨边的态势,寨边丢失,就意味着塔甸联邦政府军深入孟固的两个机动师被断了后路,一下子成了孤师,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两个团的政府军被独立旅牵制得动弹不得。
能吃到一点野菜汤,对奈温来说,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饭盒里打了一碗,奈纹就着干粮喝得稀哩呼噜的,等他喝完一碗再想去弄点的时候,煮汤的那口锅都被别人舔了三遍了。
在这片阵地上已经呆了三个多星期了,时间的概念,在这个时候,都已经差不多从奈温的脑袋中消失了,奈温现在脑子里想的只有一件事——杀死敌人,活下去。
其实已经连续三天,塔甸联邦那边的军队已经没有任何动静了,莫狼山的战场上迎来了一个短暂的平静,阴霾的天气对奈温他们来说是一个不利条件,给奈温他们的防守带来了一些困难,但同样,这样的天气对塔甸联邦那边的军队来说,他们面对的困难要比奈温他们所面对的要大上许多。
很多事,在训练场上教官说一千遍,不如在战场上亲自体验三分钟来得更有效,战场,就是军人的熔炉,有的人在这个熔炉里变成了灰烬和尸体,有的人则活了下来。
……
烤干的袜子用手一揉搓,一下子就沙土俱下,然后再穿上,“妈的,这下舒服了,老子的脚都要被磨烂了……”
毛托这个家伙坐在奈温旁边,也刚刚把自己手上的喝完了,眼珠转来转去的,一看就是在打什么鬼主意,他轻轻碰了一下奈温,悄悄地说了一句,“想不想吃肉?”
耳边听到一阵响动,奈温偏过头一看,他们班长山岩穿着一件军用雨衣,猫着腰从坑道那边小跑了过来,同样,半身都是泥浆。
清洁,上油,重新组装……保养自己的枪械对奈温来说就是最好的休息方式,在这种时候,奈温会觉得自己的大脑和身体会处于一种微妙的状态之中,很放松,也很舒服。
调整了表尺,再重新修正了一下瞄准风偏和准星档位,做了两个瞄准的动作,虽然没有真的开枪,但奈温还是觉得这下子这只枪顺手多了。
稍微休息了几分钟,恢复了一点体力,把那支心爱的m16a1横在身前,奈温就开始保养起他的枪来,虽然知道这把枪内部的弹膛是镀了铬的,不会生锈,不过这两天潮湿的天气还有泥浆一样的阵地还是让奈温有些不放心。
毛托正在用针给李明刺着纹身,那表情很专注,那个纹身已经刺了两天时间了,纹的是一个法轮,还有围绕着法轮的六字明王真言。在鹰巢山,并不制止士兵纹身,其实在金三角,很多男人都有纹身的习惯,因为信佛者众,大家纹身一般都去寺庙里,由寺庙中的高僧执针,身上所纹的图案,基本上都是来源于佛教中的内容,诸天菩萨,护法金刚,天龙八部,各种佛经等等。毛托的背上,就纹着一个手持各种法器的千手观音图,惟妙惟肖,据毛托讲,这个千手观音,是他在大昭寺里纹的。为别人纹身,是毛托不多的一个好爱之一。
政府军在孟固的处境就像一只被狼群包围了的猛虎。
当奈温回到他们排落脚的那个不到十五米深的小山洞的时候,这个小小的山洞里正弥漫着一股子怪味,山洞里生了一堆火,几个家伙正坐在那里,把作战靴脱了,用树枝挑着袜子就着火烤着——那股子怪味,就是那几只臭袜子上发出来的。
在孟固北面,背水一战的敢猛独立军已经全境动员,所有十二岁以上的男人都拿起了武器,敢猛独立军壮士断臂,破坏了从孟固到霸街的多段公路和桥梁,限制了政府军的机动能力,并利用地形层层狙击,将政府军的部队堵在了孟固北面,将近一个月的战事打下来,在北面,政府军只前进了不到二十公里。
飞洒的雨雾把奈温他们阵地对面的那一片如喇叭形敞开的山口笼罩住了,奈温趴在观察口哪里,小心的转动着手上的望远镜,在那一片被雨淋得绿油油的灌木丛的间隙后面,睁大了眼睛,小心地看着阵地前方600——1000米这个范围内的一草一木,再远,那就只能看到一片连绵的黑沉沉的树林和雨雾了。
莫狼山,这个原本在金三角默默无闻的地方注定在今年的三月,因为金殿护卫军和塔甸联邦政府军在这里的激烈碰撞而写入金三角的历史当中。
父亲的那把老火枪和这把枪是没有办法比的,对于从小就爱枪的奈温来说,这把枪已经变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奈温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它。
许多人都在担心。
毛托嘿嘿地笑着,舔了舔嘴唇,那表情,即猥琐又奸诈,“想吃肉的话,晚上我叫你,你跟我一起来。”
莫狼山让金殿护卫军一战成名,轰传金三角。
“嘿……嘿……”
毛托这个家伙就是一根长结的柴,打了蜡的石头,又滑又能惹事,虽然感觉毛托这个家伙不会出什么好点子,但肚皮的渴望,再加上那么一点点好奇心,还有那么一点点对毛托这个老油条的信任,奈温还是点了点头。
“毛托,我们到底要去哪里,我们现在离阵地已经太远了,又到了山下,要是遇到老塔我们就完了。”跟在毛托身后,奈温有些着急,小声的对毛托喊到。
“去河边,难道我们去摸鱼?”
连续了三天的亚热带暴雨让奈温他们这个连的阵地变成了一片烂泥地,虽然阵地上的战壕在开挖的时候就已经设置了排水沟,不过排水沟再怎么排,在这样的鬼天气里,能起到的作用始终有限,昨天晚上淤堵的泥巴和石头把排水沟给给堵了,根岱他们又在及膝的泥水中扑腾了大半天,这才避免了今天阵地被淹的窘境。
别人一二十号,训练有素,武装到牙齿,而自己这边只有两个人……
整天,塔甸政府军那边都没有任何的动作,被细雨笼罩的莫狼山一片寂静,看不到半点人影,一直到开晚饭的时候,整个莫狼山才显示出了那么一点活力和人气,现在已经不能再像在鹰巢山一样搞大食堂了,都是每个排自己安排自己的伙食,一千多人驻在这里,护卫军的战前指挥部也在这里,人吃马嚼的,虽然后方不断的运送着各种东西过来,不过却是优先保障军火,这样一来,莫狼山上所有可以吃的东西都被人捉了下了锅,天上飞的,树上爬的,地下拱的,土里钻的,全都倒了霉,前几日一营的一几个家伙在山里用枪打了一窝野猪,虽然被批评了一下,但一营可开了两天的荤,一个个吃得眉开眼笑的,奈温听人讲,就连他们的营长根岱都厚着脸皮去一营蹭了两回饭。
天很黑,视线勉强可以看得见三五米内的一团草木树丛影子,两个人在树丛草地中伏高伏低的潜行了一段距离,奈温被火烘干的衣服又湿透了,悄悄的摸到河边那一堆草岗里,两人一左一又就钻了进去。
“好,你回去休息一下,这里我来!”
劳累了一个晚上,再加上现在浑身湿粘粘的,沾满了泥浆,这样的效果,简直比身上的迷彩更加的迷彩,身上一下子像重了好几斤一样,根岱到现在连撞墙的心都有了。
“日,摸个屁的鱼,水这么大,黑灯瞎火的,鱼还没摸到估计我们就要被冲走了,我们去掏野鸡窝,老子在战壕里用望远镜里看到河这边有一堆草岗,经常有几只野鸡带着一堆小鸡在这里转悠,那野鸡窝一定在那片草岗里,莫狼山的肉都被那些牛日的给吃光了,我们要想吃肉,不冒一点险怎么行?就算逮不到鸡,弄一窝鸡蛋也是不错啊。”
奈温和毛托对视了一眼,两个人都看到对方彻底变了脸色——遇到老塔的特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