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的脑袋是最坚固的地方,有铜脑袋之称,天河的十二正经还没有打通,所以内力无法贯通双臂,涌入钢刀之中,自然无法劈开它的铜脑袋。
“过关!”我把高森放了出来。
谁没有带兵打仗的梦想?我想只要是男孩子都有这么一个梦想,我也不例外。在地球上的时候,除了习练国术,做着大侠梦之外,就是想象着策马驰骋,征战疆场。
现在加上天河、天福和高森三人,我手下一共有十二人,加上我一共十三人。
其实我推崇地球上中国古代的一句话: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我眨了眨眼睛,看着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当什么小队长的意思,如果我想当官,爷爷李雄山一句话,以我现在的实力,当一个中队长是绰绰有余,再特权一点,当一个二千人的大队长也不是不可能。
第二天,天河被我赶了进去,天河虽然上一次也杀了人,同时他从小修炼内功,身体的力气不小,但是这种一对一的厮杀,对他来说也是一种不小的考验。
“大家想不想活命?”我思考了一下,大声的对他们询问道。
随后的日子,除了简单的刺杀、跑步和马步训练之外,就是野狼的练胆训练。
唰!
嗖!
因为别人都在急速的奔跑之中,速度越快,被打中的机率越小,你因为害怕,身体发僵,移动缓慢,就很容易被击中,从而阵亡。
天河双手握刀,身体轻微的有点颤抖,不过他的眼神还算是镇定。
天河惨叫一声,同时手中钢刀朝下一斩,噗的一声,硕大的狼头就被他斩了下来,不过他的脚踝上也留下了一排狼牙的血痕。
一个受伤的老兵,其价值是可以顶十个新兵的,虽然我搞的这个野狼训练,不能跟真正的战场相比,但是至少能让他们在下一次的厮杀之中,不再像上一次那样,只当一只任人宰割的鸵鸟。
而他们在石屋里看到了我跟大金帝国的骑兵搏杀的整个过程,所以他们知道,这一次他们能苟活下来,全凭我一个人的力量。
这一次高森回到大队部,找到了中队长,把这一次厮杀的经过说了一遍,并且请求辞去小队长之职,由我来继任。
钢刀砍在狼头上,溅出一丝血痕,那只野狼也惨叫了一声,但是并没有当场死亡,并且它的脑袋也没有被一刀劈成二半。
不过天河的力量很大,强大的劲力直接将这只野狼的身体砸在地上,发出嘭的一记响声。
刚才如果他不害怕,一刀将野狼砸在地上之后,马上下斩,也许就不会被咬中了。
“报告小队长,请您训练我们,让我们在以后的厮杀之中生存下来。”高森宣布完之后,就回到了队列之中,然后高声对我喊道。
野狼扑了过来,巨大的獠牙朝着他的脖子就咬了过来。
至于越曼春,她就从来没有参加过训练,仍然早出晚归,不知道在沙漠里忙活什么事情,我也懒得询问。
“是!”高森毕竟是老兵,一挺胸脯回答道。
看电视剧的时候,战争片之中,常说这么一句话,越是害怕,你死的越快,不是没有道理,冲锋的时候,你心里害怕,畏畏缩缩,身体移动缓慢,百分之百会成为敌人的靶子。
“胆气壮,则身不僵,身不僵,则命活矣!”
“过关,出来吧!”我打开门,天福马上把他扶了出来,开始给他上药包扎。
因为我一直认为战争是男人的事情,我不需要她这个女人的参加。
“两军对垒,胆气在先,如果没了胆气,则你的身体就会发僵,动作就会变缓,生死搏杀之中,对方出刀的动作比你快一线,那就是生死之隔,明白吗?”
天福从小被我练了出来,所以野狼朝他身体一扑,他侧身躲闪的同时,手中钢刀一招海底捞月,划破了野狼的肚子,当这只野狼从他身边扑过去之后,哗啦一声,内脏掉了一地。
这次突袭过后,高森带人回了一次大队部,又拖回来一个月的口粮,并且还带回来一个消息。
啪嗒!啪嗒!
效果是显著的,所以他们越发用心的练习起来。
“不错,过关!”我大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