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自从离开了贝卢斯科尼山脉北麓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任何女人,和布拉茜的春风一度,让他忍不住有点恋恋那种男女间的亲热,尤其是最近色诺芬夫人和他的灵魂契合的更加深入了,这位绝世尤|物经常在他的灵魂深处,不经意的撩拨一次,挑逗一番,让阿迪虚火上升,却未有办法真个解决掉这位前大石王朝皇帝的情妇。
往往感动女人的是一些小的细节,阿迪的这份礼物,着实打动了梅丽莎的心。作为女雇佣兵,她平时和男人无异,一样要吃各种苦头,很难会有人关照她。周围最多的就是那些对她的身体垂涎的男人,他们根本不会去想这些细微的小地方,不是想靠暴力让她屈服,就是打算用金钱砸开她腰带上的扣子。
两位魔法学徒并不想跟这些来历透着古怪的雇佣兵有太多的接触,在闲聊几句之后,就背靠背,互相倚着在火堆旁沉沉睡去。
阿迪送出长剑之后,双手一摊,对刚刚发出了惊呼的娜小白说道:“我跟梅丽莎小姐只是闹着玩,您千万别当真了。”娜小白噗嗤的一笑说:“阿迪先生还真有趣,不知道你刚才说的,要教梅丽莎姐姐火神骑士剑的事儿还算不算数?”
梅丽莎可不是爱害羞的女人,这位女剑士也有了三四年的冒险经历,对这样露骨的挑逗半点也不客气地回应道:“一般情况下,没有毛的小孩子都是不够长度的,你确定有这份本钱么?”
她也见过阿迪在沙巴克家里和拉菲动手的那个场面,虽然阿迪的剑花挽的漂亮,但梅丽莎始终认为这个少年不过是一副花架子。她从来也没有见过魔法师,自然也不知道拉菲的噬魂术有多厉害,根本不是普通的剑士能应付的来。因此能够让雷蒙德和拉菲惊骇的一幕,在梅丽莎的眼里只是一场可笑的把戏。
每一种骑士流派的传承中,修炼斗气的秘诀都是重中之重,最关键的地方。火神骑士剑最奇妙的地方,就是在它修炼斗气的方法,是利用不停地奔驰来激发身体的潜力,最终爆发出狂烈无匹的火焰斗气来。这种利用长途奔跑修炼斗气的方法,会让火神骑士的耐力比普通的骑士强悍七八倍,每一个修习阿迪斯之狂奔有成的火神骑士,都是耐力悠长,百战不殆的怪物,几乎个个都是战场上永不停歇的战斗机器。
而且梅丽莎多年的佣兵生涯里,也知道一身强悍的剑术有多么重要,只不过她一直都没有足够的金钱去火神武馆学习。既然有这么好机会,可以学到这套名震大陆的传承,她亦有些舍不得错过。虽然脸上有些犹豫,但却默认了要跟阿迪学习剑术的这件事儿。
阿迪仰天打了个哈哈,很有几分放荡不羁地说道:“不管我们进展到哪一步,你也用不到那些毛对不对?那又何必去管,它们长齐或者没长呢?”
一面在地面上比比划划,一面讲解着火神骑士剑的诸多奥义,阿迪的思绪却突然有些散乱不堪,似乎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力场正在干扰他的情绪。到了后来,阿迪突然有些烦躁,轻轻掰断了掌中的树枝,轻笑着说道:“今天就到这儿吧!今晚是我们守夜,你先小憩一会,待会我叫醒你。”
阿迪和梅丽莎再次坐下的时候,距离火堆和大家都远了些,阿迪仔细地看了几眼梅丽莎的靴子,微笑着中背后掏出了一双牛皮的军靴,故作不经意地说道:“我这里正好有一双备用的靴子,为了赶路方便,梅丽莎小姐还是暂且换上吧。虽然可能有些不大合脚,款式也男人了些。”
防御的阿迪斯之盾,进攻的阿迪斯的怒吼,培养斗气的阿迪斯之狂奔,乃是火神骑士剑的入门三大基础式。只不过现在流行的火神骑士剑,就算是开办火神武馆的那位,也只懂得前两式,最关键的阿迪斯之狂奔早就失去了传承。
阿迪成功的和梅丽莎搭上讪,正处于逃亡中的王子殿下,不但未有怪罪的意思,反而生出几许轻松来,觉得阿迪果然是个多才多艺的部下,说不定这手把妹的本事,在今后能派上大用。
阿迪轻笑一声,略过了这个话题,这种话题用来搭讪还可,用来讨女人的欢心,提升好感度是不成的。他把话锋一转,看似随意地问道:“梅丽莎你是练疾风剑术的么?这种风系的骑士武技,可不太适合你啊!为什么不去火神武馆学习剑法?”
罗宾王子甚至在心中暗想:“如果以后在什么舞会上,有肥婆,丑女,浪荡的有妇之夫纠缠,大可以让阿迪去解决这些麻烦。”
原本阿迪追求女孩子,也走的都是那种很正规的顺序,从送花,到买东西,再约会这样的一个大致流程。后来加入了盗贼团,才算是学会了跟女孩子搭讪、调情的本事。这方面的技巧总结起来,也就是八个字:“脸皮够厚,越挫越勇!”
阿迪想到魔法皇帝的空间仓库里,还有一头被封禁的亡灵蝎魔武士。还是很有些嗟吁的暗忖道:“回头应该找些时间,给那头亡灵蝎魔武士做强化,毕竟也是一头三级的职阶战士呢!”那位倒霉的黑蝎族战士沙图,正静静的躺在一块灵魂宝石中,再也没有任何知觉。如果算上他,阿迪和罗宾王子的这支冒险小团队,其实有五位职阶者。
第三级职阶的冰霜骑士,可不是说说看,罗宾王子这还是没有拿出来真正的实力,不然一记夹杂着霜冻斗气的眼神丢过去,足够把这位魔法学徒变成冰雕。
现在的火神武馆,用了另外的一种修炼火焰斗气的方法来代替阿迪斯之狂奔,不但效率比正宗的修炼方法要差许多,要多花七八倍的时间,才有可能达成相同程度的锻炼,也失去了耐力悠长这个优势。凡是学习火神骑士剑的人,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错误认知,就是这种流派的剑术刚猛霸道,却难以持久,战斗的时候一定要速战速决。
梅丽莎咬了咬牙,接过了阿迪的靴子,偷偷转到了另外一边,换上了这双军靴。阿迪哪有时间去准备这些小东西?这双军靴其实是大石王朝的千年武备库当中的军需品之一。梅丽莎的身材比还未成年的阿迪高了一头,虽然是女人,但是一双脚还是蛮大的,她一穿上这双军靴就知道,它们绝对不是阿迪的备用靴子,因为阿迪的脚没可能有她这么大。
虽然梅丽莎没有出尽全力,但是剑光一瞬间就笼罩了阿迪的上半身,倒是让她的同伴娜小白吓的惊呼了一声,她可没有想到只是几句话的功夫,梅丽莎居然就和阿迪打了起来。
“难道这个少年在约克镇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了这双靴子?也难为他怎么找到合适我的脚的,居然大小正好合适。”
阿迪当然知道贪多嚼不烂的道理,虽然火神骑士剑威力无穷,他也没有打算去学习,因此并无深入了解。阿迪的这个失误对梅丽莎来说,是她一生最大的幸运,只不过当事的两个人都没有察觉到这一点。
本来梅丽莎的靴子就有些开裂,刚才那一踢用劲过猛,已经连几根脚趾头都顽皮的探出了头来。阿迪的一句话,让梅丽莎顿时有些面红耳赤,匆忙把那只脚缩到了背后。她神色有些忐忑的接过了阿迪递来的长剑,刚才的冷漠和拒人于千里之外都已经不翼而飞。
梅丽莎的脸色有些黯然,被阿迪一句话就勾起了心事,咬牙切齿的低声说道:“疾风剑术馆收费比较低廉,火神武馆的学费至少高三倍,而且还不传授高深的剑术。老娘如果有钱,还用你说?”
阿迪微微一笑也是随手一抖,行云流水一般抽出了自己的长剑,随时摆了一个横剑的架势,正是火神骑士剑的最强防御招数,火神阿迪斯之盾。其实火神骑士剑当初也是一等一的骑士传承,是魔法神明中最暴躁,最爱战斗的火神阿迪斯传承给自己的虔诚信徒的骑士武技。
阿迪微微一笑,伸手捡起了一根树枝,在地面上画了一个简单的人形,摆出了一个突刺的架势。他并没有接受梅丽莎的感谢,而是开始讲解火神骑士剑的入门三大基础式。
大石王朝的军用战靴,都是用最好的老牛皮缝制,靴底还隐藏有软质合金,就算长途跋涉也不容易损坏。皮靴内更有棉布的软衬,就算走多一点路,也不会让足底磨起血泡。这样一双大石王朝时代的军用战靴,光是成本最少也要二十个金币,只有高级军官才有配发。
只不过在经历了数千年的岁月之后,这套曾经纵横大陆的绝世剑法失传了大半,已经沦落到了三四流的地步。阿迪也是在魔法皇帝的皇家大图书馆的魔导数据版中,才翻阅到这套远古的骑士传承的完整版。虽然他并没有真正学过火神骑士剑,但光是摆出几个架势并不算难。
双腿踢空,梅丽莎顿时有些羞恼,任凭自己的长剑掉落也不去接。阿迪笑眯眯长身而起,跃在半空抢过了这一柄长剑,顺手递给了红发女剑士,耸耸肩膀道:“梅丽莎小姐,我看您也该换一双靴子了。”
疾风剑术馆以收费低廉闻名,在金月王朝几乎每一个行省,甚至北部大陆的七八个国家都设有分馆,剑术简单易学,上手极易,只要十个金币就能学习一年,备受低级冒险者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