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子,商量个事呗,以后这活咱不接了行不行,再来这么几次,我非得疯了不可。”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是默认了,下次再给我安排这活,我可就发飙了!”
“统子,你说你为什么会选我当宿主啊?是因为我身上那股独特的气质吗?”
……
像这样没营养的问话,这一路上发生了无数次,虽然系统始终保持沉默,根本没有回应他的意思,可罗锋依然乐此不疲。
初冬时节,天气愈发的寒冷,山林间草木枯黄,掉落的叶子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走在上面很是舒服。
三千多里的艰难跋涉,早已经磨掉了罗锋脚上那坚硬的铁掌,以及那厚厚的马蹄,若非统子能量的不断修复, 他可能四条腿已经废了。
“统子还是爱我的。”罗锋默默心想,继续向前。
……
“打…打劫!!”
低矮的灌木丛中,突然跳出来三个衣着破烂的毛贼,拉根破草绳拦在路上。
这三个毛贼,一个傻大个,两个矮丑挫,体型干瘦也就算了,脸还长的没一个对得起观众的。
三个毛贼的手里,各自挥舞着锄头和镰刀,行为举止透着局促和不安。
不用想也知道,他们肯定是附近出来做兼职的农民,而且还是业务不熟练的那种。
因为他们甚至连打劫的经典开场白“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都不会念。
差评!负分!
对于眼前的场景,罗锋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封建王朝,老百姓又有几个好活的,尤其越往北走,天气愈发苦寒,百姓愈发困顿,不出来做点兼职,家里怎么活?
这一个月以来,即使罗锋昼伏夜出,但在这山林间休整时,也难免会遇到打劫的毛贼。
碰到人数多的,罗锋会主动避让,以他的速度没有人能留住他。而一旦碰到人数三五个的,他随手就打发了,大部分都是些连饭都吃不饱的农夫,哪里是他的对手,就当是娱乐项目了。
就像今天这样,明明太阳都要下山了,竟然还有人蹲在半山腰加班,如此敬业简直哭死。
这一次罗锋没有主动出击的意思,他想看看这三个挫货,有没有什么新花样。
罗锋就这么停在原地,瘦骨嶙峋的马脸面无表情,至于他背上的程纪就更不可能有表情了,依然一张双目紧闭的惨白脸,一人一马,仿佛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那跳出来打劫的三人,在看清楚自己打劫的对象后,也愣在了原地,齐齐干咽了一口唾沫。
“牛子哥,这人…看起来有些古怪!要不咱们还是回家吧?”刘老七为人最胆小,结结巴巴的道。
毕竟那惨白的脸,紧闭的眼,僵硬的躯体怎么看都像是一具尸体。
听着刘老七的话,另外两个相互对视一眼,都有些犹豫。
他们在这里蹲守了十几天,这才等到这么一个落单的,还是骑马的,这可是肥羊啊!
别看如今的罗锋体型干瘦,可再瘦的马也是马呀!拉到集市上,说什么也能卖十几二十两银子,到时候即使他们三家均分,也能过个舒服的肥年。
想到这,为首的大傻个一咬牙,举着锄头走了过来,指着程纪的尸首大声呼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