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的湖水犹如一面镜子,倒映着两个少年的身影。
初夏的晚风宛如一双温柔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
这倒是头一次,风儿吹散了余疆心里的燥热。
“张斯成,其实我之前真打算出国的。”
余疆对他坦白。
张斯成听到这话,本是惊讶,但意识到他说了“以前”这个词,说明他改变了想法。
“那…现在呢?”他问的小心翼翼。
“现在…好想和你在一起。”
两人挨的很近,眸子里都映着对方的身影。
张斯成的心跳犹如脱缰的野马,完全没有停止过加速,他嘴巴微微张开,不知作何反应…
“和你在一起上学。”
恶趣味似的断句,不是第一次了。
张斯成意识到自己又被余疆耍了,垂下了眼眸不再看他。
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生气了?”
余疆见那人似乎有些不开心,轻轻戳了戳他的肩膀。
只听那人重重的叹息一声。
张斯成鼓起勇气抬起头。
“余疆,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想,坐在这么贵的车里的男孩子的生活是怎样的?”
段子瑜说的对,他张斯成一样也想走光明坦途。
遇见余疆是场偶然,但给出的巧克力不是。
第一次带的早餐不是。
面对着沈迟时还能想着保护余疆的小动作不是。
给他买胃药不是、替他擦眼药不是、扶受伤的他走路不是、帮他提行李箱不是…
陪他过年、允许他和自己一同睡觉、把他放进自己的未来规划里…都不是。
除去遇见,其他种种都不是偶然。
一半是慕强,而另一半是喜欢。
农村来的男孩,遇见了坐在昂贵汽车里娇养的少年;伫立在一百多平江景大平层落地窗前平静的看着日落晚霞的少年;在篮球场成为一众视线焦点的少年;站在主席台上说着流利英语接受所有同学膜拜的少年…
慕强之初,是想成为你。
慕强之末,是喜欢你。
那个像太阳一样的男孩,私心只照耀着他这棵小草。
不知何时,发黄的球鞋早已被丢掉,张斯成穿着n家新出的板鞋,休闲裤也恰到好处的没有乱七八糟的褶皱,高端纯棉的衣服穿起来比之前那些二三十块的衣服舒服多了。
被子是不跑绒的,内里是蚕丝的。
别人谈论假期谈论生活,他张斯成也可以说s市的天文展,可以说一晚上八千多的酒店落地窗前看到的魔都夜景,可以说g市的菜不如星城的下饭,到现在他还可以说,京大的未名湖他也见过了,不知道其他季节风景怎么样…
这一切,本不是现在的张斯成能接触的。
他本应该日以继夜地拿着书埋头苦读,然后被冠以“小镇做题家”的称号考进大学。
是偏爱。
是余疆对张斯成的偏爱。
这种偏爱,到底是不是喜欢。
能解开一切复杂题型的张斯成,解不开余疆到底喜不喜欢自己的谜团。
余疆见他迟迟没有下文,又凑近了些。
“生活就这样呗…你和我形影不离的,我过的生活你最清楚不过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