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要说的事,实则是买收视率的问题。
众所周知,如今在网络店铺中,为了让销量显得美观,于是催生了刷单这一行业。而在电视行业,也催生出一个叫做“刷收视率”的行当,电视剧的收视率已不再依靠质量取胜,而是靠刷。
他们是如何操作的呢?
电视剧的收视率,是在一个城市中,存在固定的样本用户,小城市有数百个,大城市约两千个。
比如在某个城市有三百个固定样本用户,只要将这些用户搞定,那么这部电视剧在这个城市的收视率就能达到百分百。
按理说,这些样本用户的信息本应是保密的,无人知晓。
然而,只要钱给到位,就会有人出卖信息,这并不稀奇。
那些“刷收视率”的人,会亲自上门,只要用户答应在固定时间观看这部电视剧,就会送上粮油米面,或者给予一些钱财。
哪怕一部电视剧给一个用户一百块,一个小城市也就三万,一个大城市二十万。
十个大城市就是二百万,一百个大城市则是两千万。
这还是在全部收买的情况下,如果一个大城市只收买一半,那这笔钱就能覆盖到两百个大城市,从而达到收视率 50。
觉得一个城市用不了那么高的收视率?
那行,四百个大城市达到 25的收视率如何?
还不行,还是太高?
那就八百个大城市达到 125的收视率。
华国有八百个大城市吗?
而且也不用12那么高的收视率,也难以实现,那花200万,多出12好不?
一部电视剧12年,一般2000万就可以,拿出200万购买收视率,也就10的预算,也是很高了。
40集,也就五万一集,一个二线明星的片酬。
当然,此时购买收视率的花费还没有那么多,毕竟大多数情况下,电视台与电视剧制作公司的签约是固定价格,收视率多少主要是电视台的问题。
而电视台因其身份,不可能去购买收视率。
不像后来,电视台被渗透得犹如筛子一般,与电视剧制作公司签订的合同多为对赌合同,收视率高才能拿到高价钱,这迫使电视剧制作方去购买收视率。
难以想象,一部电视剧一集卖出 130 万,如果要刷收视率,一集就要付出 90 万的代价,否则电视台就压着电视剧不播放,导致日后找明星合作时,大明星都不愿与你合作。
大明星选择电视剧剧组,一方面考虑片酬,另一方面则是电视剧带来的人气。
如果电视剧无法播出,或者在垃圾时间播出,收视率惨淡,这对人气的损害极大,谁还愿意与这个明星合作?
这和电影界“票房毒药”的外号类似,若有了“收视率毒药”的名声,那也是极为致命的事。
所以,哪个剧组不买收视率,就相当于自绝于这个行业。
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之下,购买收视率的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从 2到 5,再到后来的 10到 20,慢慢变为 30到 50,着实可怕。
实际上所争夺的不过是那 2的收视率,从 200 万元到 500 万,1000 万到 2000 万,3000 万到 5000 万。
这还只是常规情况,要是碰上大剧组,2 亿中的 50用于购买收视率,那就是 1 个亿,剩下的 6000 万是片酬,4000 万是制作和宣传。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都有百亿左右的资金被用于购买收视率。
哪怕是一部电视剧投资一个亿,那也能制作一百部了。
一年多出一百部大制作电视剧,那是何种概念?
电视剧市场将会何等繁荣,又能养活多少从业人员?
可就硬是被这些不良行径抽血,让电视剧行业濒临崩溃边缘。
后来电视机开机率愈发降低,连 30都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