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倒台已成定局。
她还听闻一个消息,但不知是否属实:杨老爷子服药自尽,被人及时发现,未遂。
而这,都是那个男人冲冠一怒为红颜造成的。
“林先生,他到底什么来头?”没有女人不八卦,小邱警官心里实在挠得痒痒。
要是换旁人打听,林新甲不会理会,但这姑娘……且不提对老板有恩,老板果然也是懂他的。
他不喜欢港城姑娘,而内地姑娘通常又过于害羞和扭捏了些,眼前这位女警花,高挑的身材,健康的肤色,可爱的脸蛋,正直、大方和率真的性格,都很对他的胃口。
“他在内地有什么背景和人脉,说实话我也不太清楚,我只能告诉,很深很深,深到需要保密的那种。”
老板前几天去过那个神秘的地方,林新甲知道,但具体见过谁,谈过什么,就不是他能打探的。
“另外的话,他在港城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商人。”
小邱警官兴致勃勃追问:“多成功?”
“顶尖的。”看见小邱警官对此毫无概念,林新甲解释一句说,“在港城,评判一名商人成功与否,主要看财富,他名下的资产超过百亿。”
“嘶――”
小邱警官双目圆睁,面露惊恐,着实吓得不轻。百亿是什么概念,她穷极自己的想象也无法在脑子里呈现出来,可怜的她身上有一百块钱的时候都不多。
“这么说,其实他才是……你老板?”
林新甲耸耸肩,苦笑道:“我有几个胆子敢做他老板?我在他的一众手下里,算是最没用的一个。”
小邱警官眨巴眨巴大眼睛,“不会吧,我可是警察,我会推理的。如果真是这样,他身陷囹圄,怎么不让别人过来?”
“那是因为我刚好在内地。”
小邱警官嘻嘻一笑,仍然不信。“你在自谦而已,我觉得你肯定也挺厉害的。”
“是吗?”林新甲眼光看过去,多出一抹别样情绪,微微脸红问,“那、咱俩能交个朋友吗?”
小邱警官:“!!!”
姑娘慌张避开他的视线,垂下脑瓜,有些脸红。
好半晌后,林新甲的耳畔传来声如蚊蝇的回答:“可、可以吧。”
如果说一身低调,最后表现出非凡能力的李建昆是王炸;那么高调打扮,仪表堂堂,年轻多金,且有外宾身份的林新甲,对于这个年代的内地姑娘而言,至少也是个小王。
林新甲大喜,终于敢把藏在黑色公文包里的一支用彩纸包裹的红玫瑰拿出来,双手呈过去。“送给你。”
小邱警官偷瞄一眼,这还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收到花,抬起小手接过,赶忙藏到桌子下面。“谢谢。”
甜蜜的滋味在空气中弥漫。
傍晚,燕园东侧的五道口居民区,沈家。
东厢房的堂屋里,沈家四口人晚饭吃到末梢,一直闷头扒饭的沈红衣,瞟一眼弟弟说:“你吃完没有?”
“咋了?我还想吃鸡爪。”沈壮说着,抬起筷子,又想夹只红烧鸡爪啃啃。
“别吃了,出去玩。”沈红衣从裤兜里摸出两角钱递过去。
“好嘞!娘娘姐。”沈壮得了钱,屁颠屁颠蹿出门,鸡爪哪有“唐僧肉”好吃。
沈家两口子齐齐看着女儿。
“我要说个事。”
很显然,不然干嘛要支走壮壮?
沈家两口子静待下文。
沈红衣仍然垂着小脑瓜,嘴里却用异常坚决的语气说:“我要嫁给李建昆。”
啪!
沈学山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表情震怒。
沈母一把挽住丈夫,赶紧打圆场,望向女儿问:“怎么突然提这个?你咋想的?”
“就是这样想的,我要嫁给他,马上!”
沈学山气得脸涨得通红,那是个什么家庭?父亲像二流子,儿子大好的前程不要,私欲大过报效祖国,跑去经商。他好容易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女儿,模样也俊,找什么后生找不到?
“除非我死!”
沈红衣的眸子里充斥着无尽哀伤,豆大的泪珠滴落下来,良久,她从裤兜里摸出一只对折起来的白信封,一言不发沿着略显发黑的原木色桌面,推到父母面前。
沈母打开信封,取出里面的信件交给丈夫。两人遂头凑在一起打量。
“哎呀!又被聘了!”沈母大喜,知道那是女儿心心念念的工作。
沈学山挑挑眉头,望向女儿。
沈红衣没办法向他们诉说太多,老早骗他们说背上的伤是自己弄的。“他替我拿回来的。”
“所以你就要嫁给他,以身相许?”
“是!”
“我不同意,大不了这份工作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