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事?”茅义询问道。
“将军,额刚清点了下粮食,只够兄弟们未来五日的口粮,兄弟们都忧心忡忡的。” 百夫长眼里透着狡黠。
他边说,边偷偷观察茅义的脸色:“额想着,咱们是不是得提前谋划谋划,毕竟粮食的问题可不能小瞧啊。”
“接下来我们去富平,那里相较于泾阳,城防弱不说,附近的乡绅富户众多,财货积聚,六日的口粮足够我们到那了!”茅义说道。
“虽说这计划听起来不错,六日的口粮虽能支撑咱们到富平,但若是稍有差池,断了粮,咱们这队伍可就人心惶惶,不战自乱了。”百夫长认真地说道。
茅义眼神瞬间锐利,缓缓说道:“广中龙,有话不妨直说,何必这般拐弯抹角?”
广中龙,自然是茅义起的外号,他们既然成了叛军,又怎会背着自己原来的名字到处跑。
茅义的外号,便是边虎。
庞飞眼珠子转了转:“咱们这一路,所为何事?兄弟们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为的就是能吃饱穿暖,有个盼头。”
“那些良家,虽说也过得艰难,可毕竟他们人多,跟他们商量商量,哪怕每家匀出一点来,也不是个小数目,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茅义听后,脸色一沉:“那些良家都已饿得皮包骨头,家中几无隔夜之粮。
反观那些乡绅富户,朱门酒肉臭,连他们养的狗都吃得脑满肠肥,咱们如今便是他们害的,若我们这么做,与那鱼肉乡里的恶徒又有何异?”
茅义最先举旗反抗,在众人中威望颇高,所以这一路上,也都听令于他。
所以,两人虽同为百夫长,但庞飞心里清楚,在这支队伍里,茅义的话,分量极重。
连粮都不让抢,更别说是人了。
庞飞心有不甘,却也没有什么办法,除非……
就在这时,一名斥候跑了进来:“将军,前方探子来报,五里外,二十余人的人骑着马,身披着赤色边军甲,被百人的官兵追着,往咱们这跑来了!”
“这件事情,到此作罢,以后休要再提。”茅义趁着这个时机,说道。
“走,去看看!”
茅义取了骡马拉着的盔甲,穿戴好,雁翎刀的尾绳套在手腕上,防止脱落,拿着七尺短矛,带着百来人,骑着战马离开。 待他们赶到时,远远看见,那二十余人驾马,拼命奔逃,身后的官兵紧追不舍,喊杀声震天。
“将军,要去救他们吗?”亲信问道。
茅义眯着眼睛细细打量。
只见那些被追的边军,里面有近一半的人或是没着边军甲,或是没头盔,拿着些个皮革用来凑数。
但个个体格健硕,肌肉紧绷在衣衫之下。骑在马背上,身子很稳,一看便知是在马背上摸爬滚打多年。
这样的身手,是那些被逼反的百姓,不可能有的。
至于那些卫所兵,也不可能。
不是他看不起,实在是那些个卫所兵平日里疏于训练,纪律散漫,要么是吃空饷,胖成球,要么吃不起饭,瘦得跟猴子没两样。
茅义心中暗忖,这般出色的人物,足以担任百夫长之职。
只是一个还好,可眼前竟足有二十多个,都聚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