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婿,老夫来也。”
“弟兄们,跟着本官冲啊,杀吴贼,杀光他们。”
一呼百应。
广西佬的血性,被激发出来了。
于是,桂军殿后的预备队,800人方阵也冲向了前方战团。
……
变相陡生。
4里外的廉州府城,城门大开。
大几百号人乱糟糟地冲了出来。
文弱的王知县骑着一匹驴,手里举着旗帜。
他的身后有巡警,有民壮,还有城中临时拼凑起来的地痞、家丁、护院、屠夫。
反而那2名参谋更像正规军。
骑马握剑,发号施令。
……
就在刚才,
王知县和2名参谋,站在城墙上目睹了战局的急转直下。
亲眼目睹了桂军是怎么用人海战术和凶悍的意志掩护,超长枪方阵突入,意外击溃了我军方阵。
电光火石之间,
他们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纠集所有城防武装冲出城支援友军。
廉州,不要了!
1刻钟后,
骑马参谋在前方呼喊拦人。
“列阵,列阵。”
以巡警为骨架,民壮和义民为血肉,勉强排出2列火枪阵,半刻钟后,出现在战场侧翼,射杀桂军超长枪方阵。
2轮齐射之后,
本就在强弩之末的超长枪方阵绷不住了,扔掉长枪溃逃。
……
这其实验证了一个朴素的军事常识:
一寸长,一寸强。
超长枪比刺刀长,但是燧发枪(打出的子弹)又比超长枪长。
总之,只要你的手里兵器比敌人长,你就能赢。
所以,
几百年后,人类弄出了能打10000里的终极超长距离攻击武器。
赢得了喘息机会的吴军残兵抓紧时间收拢残兵,炮兵们推着3磅轻炮,向周围敌人聚拢处展开炮击。
实心弹贴脸~
如此一番拉扯,终于稳住了阵脚。
……
多处受伤的上尉倚着炮车,脸色惨白,军服被鲜血染透。
他举起手臂:
“王大人,穷寇勿追。”
然而,骑在毛驴上的王知县全然忘了之前俩人的立场,
扯着嗓子,
吼道:
“穷你吗个哔。听本官的,全体都有,追杀广西仔。升官发财娶老婆,就在今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