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车路过一个村庄的时候,夏洛特留下了车费,没有惊动马车夫,悄然下了马车。
目送马车疾驰而去,夏洛特微微放松了下来,他本来就不是想要去那座庄园,消化了吞噬来生命精华,他选择半路上溜走,会让追兵更难以琢磨行踪。
这处村庄人口不多,大概只有几十户人家,一条小街贯穿了整个村子。
此时天色已经擦黑,夏洛特虽然是超凡,但也不敢半夜在荒郊野外赶路。这个世界的野外并不安全,即便是首都斯特拉斯堡附近,也有食人的恶魔,凶猛的野兽,以及各种说不清楚的危险。
夏洛特试着敲了两家村民的大门,第一家传出粗鲁的声音,拒绝了他投宿的请求,第二家就好说话许多,虽然也拒绝了他,却指点他去村头的老约翰家里。
老约翰是个猎人,也偶尔做点接待陌生人住宿的生意。
夏洛特找到这位老猎人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他敲响了大门,提出了投宿的请求,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老头拉开了房门,说道:“进来吧!”
让夏洛特意外的是,这位老猎人并不是一個人,他的房间里还有一支小小的冒险队伍。
这支队伍有五个人,三男两女,为首的是个使用巨斧的中年战士,他很警惕,没有跟夏洛特说话。
另外两个男人稍稍年轻,也有三十多了,腰挂军刀。刺剑在街边决斗时是非常棒的武器,但在野外,以及军队中,有厚脊的军刀才是常见武器。这两人显然都是经验丰富的冒险家,身上除了武器,零碎不少,他们打量夏洛特的眼神,也带有几分审慎。
两位女士都十分年轻,容貌中等,一个是典型的法尔斯人,有一头带有波浪卷的出色金发,一个大概有点旧大陆南方血统,是一头微棕色的短发,两位女性都是二十出头,比希尔薇大不了几岁。
公学会教各种武技,国家学院会传授呼吸法,纵然是女性也会练出不俗身手。
比如夏洛特的前未婚妻希尔薇·马丁小姐剑术就在他之上。
很多女性在毕业后选择放弃进入政府工作,凭借娴熟武技,又或者正规训练的知识,成为了冒险家。
因为…帝国的确在分配工作上,有些性别歧视,希尔薇被发配去乡下做登记员,并非特例,旧大陆的其他国家也没好多少。
金发年轻女士对夏洛特很感兴趣,问道:“你也是为了那头白狼要去约克镇?”
夏洛特微微一笑,说道:“我只是路过,并没有听说白狼的事儿,那是一头什么样的野兽?”
几个冒险者都笑了起来,金发的年轻女士说道:“白狼可不是一头野兽,他是最好的猎魔人,非常擅长斩杀魔物。最近他放出口风,说得到了一头魔物的心核,想要选择一名传承者。”
夏洛特微微惊讶,猎魔人是一种“就业”非常广泛的超凡职业,不管是接受政府雇佣,还是接受贵族,又或者商人的聘请,甚至走单帮都是不错的选择,很赚钱,是超级高薪的行业。
他有两位选择了猎魔人职业的大学同学,在毕业前成功的开启超凡成了猎魔人,如今每周收入至少在十佛尔以上,非常让人羡慕。
不过,虽然猎魔人“就业”前途广泛,但这个超凡职业有两大缺陷:“就职”需要魔物的心核,这玩意非常稀罕,而且价格超级贵,普通人根本找不到;面对魔物时刻需要战斗,虽然收入丰厚,也极其危险。
夏洛特当年也曾考虑过,要不要选择猎魔人,最后还是选择了血腥荣耀,他实在没什么战斗天分。
扫了一眼五位冒险者,夏洛特立刻就判断出来,这五个人没有人晋升超凡,顿时生出了一个念头,笑道:“我对成为猎魔人没有兴趣,但对参观这件事有很浓厚的好奇,不知道能否跟你结伴同行呢?”
“别担心,我不会跟你们争成为猎魔人的机会,因为…”
夏洛特轻轻一捏手指,空气发出了噼啪的轻微爆响,他含笑说道:“我走了骑士道路,已经是一名超凡了。”
夏洛特当然不会斗气,他的力量种子至今还是种子,但用血腥荣耀模拟斗气并不难,毕竟血腥荣耀跟斗气路子接近。
五个冒险者顿时动容,使用巨斧的中年战士稍稍犹豫,说道:“我叫马逊,欢迎你加入巨斧冒险团。”
另外两个稍稍年轻的男士也报上了姓名,金发的年轻女士叫汉娜,一头微棕色短发的年轻女士叫何蒙莎,一个果然有点旧大陆南方风俗的名字,这个名字对正宗的法尔斯帝国人来说,有点偏古怪。
夏洛特不可能报上真实姓名,他从何蒙莎的名字得了灵感,捏造了一个也偏旧大陆南方风俗的名字钱南。
单独一人还是比较惹眼,容易被追兵找到行踪,但跟一直冒险队伍一起行动,就不太会有人注意了,能更好隐藏身份。
加入了巨斧冒险团,夏洛特丢出了一个生丁铜币,叫道:“老约翰先生,有酒么?我请队友们喝一杯。”
法尔斯帝国的生丁硬币颜色暗红,看起来很像铜币,也被大家认为是铜币,但实际上是一种合金,夏洛特也不知道这种铜币的配方,反正很耐磨损,而且不易变形掉色。
老约翰抓住了铜币,淡淡说道:“一生丁可不够。”
夏洛特耸了耸肩膀,又丢出了两个生丁,老约翰抓住了铜币,这才转身去拿酒。
夏洛特不是不知道一个生丁不够买酒,是故意制造一种他不是很富裕,但又非常豪爽的形象。
虽然贫穷,但是慷慨,很容易让人跟那个薪水不菲,又没什么朋友的前一级文书,以及前一级文书长区别开!
老约翰很快就拿过来六大杯麦酒,分别递给了六个人。
马逊接过麦酒,顿时对夏洛特生出了无数好感,叫道:“钱南!你是我见过最棒的新团员。”
他举杯狂饮了一口,脸上有说不出来的满足。
夏洛特举杯跟其余四位团队成员碰了一下,也饮了一小口。
老约翰的麦酒比他平时喝的气泡苹果酒要差不少,微微有些苦涩,口感更近啤酒,只是酒精度明显比啤酒高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