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奋斗这些年,除女儿外的第一动力。他攒了不少钱,可是都要留给女儿,他希望努力工作,能够赚更多的钱,等到再过几年,女儿上大学了,这款钱包也过时了,或许那个时候他就没有这么大的压力,或许那个时候,他就可以狠下心来,拿自己的积蓄买下这个钱包。
可是这样的东西,在王少眼里,也不过是便宜货,是看见了,就要直接丢进垃圾桶里的东西。
他盯着垃圾桶里的钱包。垃圾桶尽是厨余垃圾,各种小吃的包装盒和食物残渣堆满了整个垃圾桶。钱包就砸在一个没吃完的凉面碗里,盖住了碗底的醋和油。
乔顺风感觉,那一瞬间,自己的心脏疼了起来。
王少依然不满的招呼他,嘴里骂骂咧咧,他心不在焉的应和着。
乔顺风没有想到自己会在那天晚上返回小吃街。
他第一次开上了价值几千万的豪车,送王少和王太太回到他们的别墅里,然后自己再坐末班的公交车,返回小吃街。
小吃街人流量很大,垃圾桶每隔几个小时就要收拾一次,清理好的垃圾,统一放在小吃街末端的一个垃圾房里。
垃圾房远离小吃街,灯光昏暗,臭气熏天,乔顺风脚踩着油污缓缓的走进去,走一步他都要努力将脚从地面上拔起来。
他拆开一个又一个垃圾袋,终于在不知道第几个垃圾袋里找到了那个钱包。
钱包早被油污污染成了不知是什么样子,用珍惜颜料染成的乾坤logo也不复往日光彩。
乔顺风宛如朝圣一般,将钱包捧在自己手心里。
他麻木的想,乔顺风,你真的疯了。
他将钱包带回家里,用温水轻轻洗涤它,油污开始褪色,logo上艳丽的颜色也开始褪去。
这个五万块钱的包是十分金贵的,它不能用冷水,也不能用热水,不可手洗,也不能干洗。
它就是一个有钱人用脏之后就可以随时丢掉的东西。
但大多数购买这个钱包的人,甚至等不到它被用脏,就已经看上了新的钱包,然后将它毫不怜惜的丢弃。
钱包里甚至还有几张纸币,乔顺风把他们一一洗净,然后放在桌上晾晒。
他撑着下巴,看向桌上的钱和钱包。
说起来还有些讽刺呢,他给乾坤集团打了几年工,拥有的第一件乾坤集团的东西,居然是他从垃圾桶里面翻出来的钱包。
他看着钱包纹路深处似乎怎么也洗不净的油污,看着钱包因为洗涤而褪色的logo,这个曾被他视为毕生目标的钱包,他忽然不太喜欢了。
但他还是小心翼翼的将钱包收起,科技越来越发达,已经很少有用钱包的时候了,他将几张银行卡放在钱包里,平时也根本不会拿出来。
说起来有些可笑,他曾经希望自己买了这个钱包之后,天天都要把这个钱包拿在手上,就把手背在背后,若无其事的去公园遛弯。
或许有识货的人能认出这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流行的款式,不识货的人也能认出上面醒目的乾坤logo,当有人问起,他就略带得意的回答他们,是啊,是乾坤的钱包。
可现在,他甚至耻于拿出这个钱包了。
这是他这些年第一次在人前拿出这个钱包,他把它递给一个自称是小县城来的打工人的手里,可这个人依然没有注意到这个钱包。
可这个人随手就能打败可以威胁到他性命的鬼怪,他随随便便就可以挣到超过自己一辈子存款的钱。
是啊,自己一辈子的存款,依然只是别人的一件衣服。
奇怪,明明玫瑰闹钟并没有在他的眼前,为何他的心跳声依然与秒针的滴答答声重合呢?
为何他的心突然感觉这样疼呢?
他想,乔顺风,你还真是可悲啊,你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为什么你要遇上这么多的有钱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