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和是官宦之家的女子。她是识文断字的。
阿和看向劳动合同。
一:甲方雇佣者:潘祥。乙方被雇佣者:()
甲乙双方,根据《安国劳动法》,自愿签署用工合同。
二:签约年限:从()年,到()年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
四:劳动报酬
五:终止合同的条件
乙方终止合同的条件。甲方终止合同的条件。
六:凡安国雇佣者,要切实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如有违规,严惩不贷。
千百年来,始终都是拿银子的人,说的算。在这个以道德为本的宋代,也是如此。
只是,人们的逻辑思维,进入一个单向通道。
像欠债还钱,像真金白银等等,都是以金钱至上为准则。
没有人想过,别人的力气,才气,技术也是无比珍贵的财富。
而银子,恰恰是最不珍贵的。
潘小安决定改变这个现象。他把金银放在次等位置。
如果安国人,人人张口闭口都是银子。没有了理想,没有了自由。那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潘小安在劳工合同上,先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劳动者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
他不会去营造这样一种思想:劳动者低人一等。
你出银子,我出力,天经地义。谁也不亏欠谁。
欠债可以还钱。但你欠了别人的力气,也要还。
别人还钱给你,你要把别人帮你做的事,还给别人。
公平,这才是公平。而不是单独把某一种事物,提高到一个位置。
阿和看到这个合同,手微微颤抖。她不相信在安国,能有人如此维护工人的权益。
“你要是不识字,你可以找第三人在场。我一字一句,解释给你听。”
“不用的大人。小女子识字。”
“那就好,你要是觉得没有问题,就签字吧。只有签了字,你才能在我身边做工。
至于时间吗?那就暂时定为半年吧。等回到安国,说不定你会有更好的选择。”
阿和摇摇头,她要写二十年。
“二十年?”潘祥疑惑。
“我只想在最好的年纪,侍奉在大人身边。”阿和解释。
“多质朴的想法啊。”潘祥感叹。
他记得有一次,潘小安对一个作坊主发火。
这些工人如此质朴,你是有多恶毒,才会去欺负他们?
潘小安让人把那个作坊主,示众三日。查封了他的作坊,让他再也不能营商。
那时候,人们都以为,潘小安这样做,会打击商人的信心。
但现实是,商铺照常开。工人依旧努力工作。
“签两年吧”潘祥说道。“我看你年龄不大,过两年还要嫁人。”
阿和脸红。她对潘祥倾心,并不想嫁给别人。
两人签了名字,按了手印。
这份用工合同,正式达成。
阿和高兴的笑出声。在她认知里,自己终于有了可以栖身的地方。
六月六。
阿骨打的葬礼,开始举行。
国葬是隆重庄严的。金国人里,也不乏布置会场的人才。
黑白相间的颜色,天地间一片肃穆。
潘祥在阿和的服侍下,穿上了黑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