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男『性』,他或许有维护男『性』权柄的下意识为,但究其缘由,还是为这里边的水太深太浑,利益集团牵扯诸多,他谁都不敢得罪,只能闭着眼那几条法律写了出来。
而之后审核的人也好,总领这件事的人也好,都不敢同浑水下的那股暗流对抗,最终,这群发誓用『性』命维护公平正义的人随波逐流,使得那几条荒唐法令得以问世。
能就此废止那几条法令吗?
不能!
这条法令一旦废黜,总统、总理和督军们的姨太太和非婚生子女算什么?
他们岂不是直接被排除到了继承序列之外?
但是能当成什么都没发生,直接把这一页掀过去吗?
不能!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社会大众的呼是能够被忽视的吗?
能此直接把编纂法典的总负责人拖出去毙了吗?
不能!
那位总负责人是孙先生在本留学时候的同窗,党内元老、年高德劭,怎么可能在这种事情翻船?
而且他也不过是挂个名罢了,具体的事项都是底下人负责的。
那这件事该找谁负责,不就很简单了吗?
这人选都是现成的,陆离啊!
事发之后,司法部是想保住陆离的,一来部长的确赏识他,来则是为陆离的式妻子涂曼——她的叔叔以华人的身份在米国做某位员的参谋,是很能说得话的那种。
只是后来事情闹大了,陆离只能被推出去做替罪羊。
他是有才华、有关系,但是跟社会舆论比起来也好,跟党内大佬比起来也罢,那点根基就是一层纸罢了,随手一戳就破。
陆离硬着头皮了几天班,就接到司法部的电话,告诉他暂时不必去了,在里避避风头,没过几天又接到通——他被开除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涂曼向他提出了分手。
理由很正当,很像一首诗。
当初吸引的是你熠熠生辉的灵魂,现在你已经失去了光。
他是跌落神坛的伪神,是名扫地的旧时楷模,现在的他,显然已经不适合再站在涂曼的身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