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杜鹃的瞳孔迅速缩小,双手情不自禁地紧紧攥起。
姓魏!
难道是……
魏紫?!
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巧的事吗?!
如果魏紫是镇国公府的大小姐,那他们家这些年虐待她的事,一定会被她告诉镇国公!
到时候,他们家就完蛋了!
镇国公的门第可比昌平侯府显赫多了,到时候,她哥哥休妻另娶的事情曝光,前程肯定也会完蛋!
她顾不得继续埋怨孙黄蝉和萧凌霄,连忙站起身:“快,带我去见我哥哥!”
书房。
萧凌霄正在练字。
他想走沈侍郎的门路,听说沈侍郎近日格外欣赏书法,因此苦心孤诣打算练一手好字。
烛火葳蕤。
他的眉眼有些阴暗。
沈侍郎也是个眼瞎的,竟然打算让萧凤仙当他的女婿,那种妓生子连畜生都不如,肮脏卑贱的像是最下等的奴隶,他是怎么看上他的?!
若能投沈侍郎所好……
他定要想办法,让沈侍郎解除这桩婚约。
无论如何,萧凤仙都不能比他过得好。
他想着,笔锋愈发狠毒——
“哥!”
萧杜鹃火急火燎地推门进来:“出大事了!”
萧凌霄手腕一抖,一滴墨落在宣纸上,刚刚写的字全毁了。
他不耐烦:“深更半夜,你又闹什么?”
“不是我闹,是魏紫!”萧杜鹃咬牙切齿,“魏紫她,很有可能是镇国公府的嫡女!”
她把丫鬟的话原封不动地复述了一遍,又问道:“当年我还小,现在已经记不太清了,哥,你应该还记得,魏紫是不是穿着红袄子被卖到咱们家的?”
萧凌霄愣在当场。
虽然记忆有些模糊,但关于第一次看见魏紫的情景,他记得一清二楚。
她穿了一件羽纱缎面的红袄子,袄子上刺绣着精致的花样,她戴了一只黄铜项圈,生得粉雕玉琢像是瓷娃娃,哭兮兮的模样十分招人心疼。
她比山阴县所有的小姑娘,都要漂亮软糯。
只那一眼,他就决定让娘亲买下她。
当时娘亲还暗暗稀罕,说那红袄子的料子很贵重,像是大户人家才用得起的,那拐子匆匆忙忙只想尽快把人脱手卖掉,竟然瞧不出袄子用料珍贵。
后来娘亲偷偷去陵州典当了那件红袄子,卖出了整整十两银钱,刚好抵消了买魏紫的钱……
“哥!”萧杜鹃着急地唤了一声,“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
萧凌霄垂下眼帘,暗暗捏紧毛笔,一时间心情复杂:“恐怕,她就是镇国公府走丢的大小姐。”
“那,那咱们怎么办?”萧杜鹃咽了咽口水,眼珠子滴溜溜地转,“要不,咱们把项圈抢过来,就说是我从小戴到大的。我冒充魏紫,去镇国公府认亲,你觉得怎么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