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场面他应付太多次了,虽然刚才帮洛泉解围的那几十个保镖并没有跟来,但弗雷德的底气也依然十足。
“你又是谁?”汉克呵呵冷笑起来,“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遇到有人这样跟他说话。”
汉克给手下使了个眼色,后者将手塞到嘴里,吹了个响亮的口哨。
几个盘踞在哥大街头的混混听到同伙信号,先是也跟着吹了几下,然后就呼啦啦迅速跑了过来。
这一个口哨,直接吹来了十几个人,有黑有白,个个纹身,脸上也是写满了凶狠。
“比人多吗?”弗雷德面不改色,掏出手机也打算摇人。
然而,他并没有料到有头有脸的社团和街头的地痞流氓是有本质区别的。
通常情况下,前者会给对手给与尊重,较少进行围殴的行径,哪怕是看着对手摇人,也会给他留充足的时间集结人马。
但是后者可就没有这么多穷讲究了,这些地痞流氓无组织无纪律,同时也不对敌人讲什么江湖道义,占据上风又怎么会保持所谓的绅士风度呢?
于是,弗雷德刚刚拿出手机就被一个染着黄毛的白人抬手打掉,其他人也跟着围了上来。
“不讲规矩?”弗雷德眉头一皱。
“跟你一个小屁孩讲什么规矩?”所有流氓抖哈哈笑了起来。
“先把两个女的拿下!”汉克迫不及待地发号着施令。
然而话音刚落,原本人畜无害的弗雷德突然暴起发难,飞快对着面前的混混踹出一脚,将其踢飞。
看到弗雷德竟然先一步动起了手,混混们肯定也不能坐视同伴挨打,也冲了上去。
但是他们没有想到,弗雷德看上去没什么肌肉,动起手来居然这么猛,面对七八个人的围攻都能游刃有余。
虽然暂时还没有混混被打倒,但是很明显,弗雷德是在戏耍他们,这让只有一腔热血的混混们变得更加愤怒。
“你们都让开!”一个混混被扇了一耳光的混混从地上爬起来,冲向他们放在街边的袋子处,从里面掏出了一只手枪。
“Holy !”周围正在看热闹的学生顿时发生惊恐的尖叫,人群开始四散奔逃。
这就是在美国看热闹所要面临的风险,这里枪支管控实在太松了,哪怕是在纽约!
看到动枪了,洛泉等人也是不复刚才的镇定。
再留在街上那就是当活靶子了,洛泉等人立刻转移进了一家便利店里,这里地形复杂,哪怕那些冲进来也可以进行周旋。
此外便利店也有后门,就算真打不过,也可以从后门撤退。
就是几人奔进便利店的身影实在是狼狈了一些。
“这就是我为什么讨厌这些混混的原因,一言不合就掏枪。”塞弗尔特边跑边抱怨道。
街道外面已经响起了枪声,同时还夹杂着行人的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