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那样,不如直接划分好,他持股百分之五十五,公司也由他经营。
当然,这对庄宇来说的确有些不公平,因为他没有控股权,却要承担相当的风险。
也就是说,万一要是投资赔了,公司垮了。
庄宇什么都没干,却要承担百分之四十五的风险和亏损。
“是选第一种还是第二种?”
庄宇心里在权衡。
第一种当然更加稳妥,他不需要操什么心,有科比和jeff stibel负责公司的事务,他只管到期分红就行。
而且以bryant stibel现在的发展情况,大概率是赚的,赔钱的风险不大。
可是这样的话庄宇就只是一个小股东,纯粹就是科比带着他上桌,顺道喝点汤。
第二种的话风险更大,且同样没有控制权。
但毕竟是第二大股东,话语权还是有的,而且风险越大,也就意味着未来收益可能更大。
一个是稳妥,但收益低;一个是风险大,但可能回报高。
该选哪一个呢?
见庄宇好一会儿还在思索,科比笑道:“你不用着急答复我,可以慢慢考虑。”
他刚说完,庄宇便答道:“我考虑好了,我选第二个。”
哦?
科比眉头一挑,有些诧异。
老实说,他没想到庄宇会选第二个,觉得庄宇就是想赚点钱,但是自己没有门路,以两人的关系,带着他赚点钱没什么。
可第二个就不同了。
“你想好了吗?”科比表情严肃下来,“第二个的话你没有控股权,而且投资会很大,风险也不小。”
“我想好了。”庄宇认真的道:“我就选第二个。我不要控股权,但我需要在公司挂个职务,我不会干涉你的决定,但我希望能参与公司的投资事务。”
听到这话,科比脸色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因为庄宇这样说就代表他不是想来“混饭吃”,而是真的想要做事。
当然,庄宇现在还不会,也不懂什么投资,但他要求在公司挂职,要参与公司投资事务,就代表他想要学,愿意学。
这其实也是庄宇要选第二个的原因。
科比带着他挣钱只能是一时的,他不可能一辈子跟在科比后边,科比吃肉他喝汤。
要建立自己的商业帝国,他就必须要学习,和科比学习,和姚名学习,和其他人学习。
现在他什么都不懂,但他希望几年之后,自己能成为科比、姚名那样的人。
科比站起身,冲庄宇伸出手:“那就这么说定了。以后我们就是合伙人了,祝我们合作愉快。”
庄宇也伸出手,和科比握在一起:“合作愉快。”
随后两人就具体的细节做了探讨,暂定两人一起投资1亿美刀,科比出资五干五百万,占股百分之五十五,庄宇出资四干五百万,占股百分之四十五,共同成立一家投资公司。
科比担任公司ceo,庄宇只挂个“董事”职务,不负责具体事务,说白了就是只看不说,学习就好。
后续还有一系列的事情,科比可以自己搞定,不过庄宇还是坚持要参与进来。
大鲨鱼俱乐部的管理、国内的投资公司、宇系列品牌的运营,这些他都是交给别人做,一是时间问题,二则是人在国外。
不过这次他不打算当甩手掌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