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它就是刚才那个骷髅所用来吹奏的那把玉笛。
小霞把玉笛拿在手里把玩着,一时爱不释手。
小小圣厉声阻止道:“这是那个骷髅的信物,你就不怕用之不详吗?”
阮晓霞把手放在脸颊上,刮了几下,笑道:“刚才不知道是哪个不知羞的,一口一个美女叫着,现在却一口一个骷髅,果真是变脸大侠,翻脸比翻书还快。”
小小圣红着脸低声说道:“谁还没有个走眼的时候?”
阮晓霞望着手中的那把笛子,幽幽地说道:“我还没有趁手的兵器,我看这把笛子拿着顺手,正好给我当做兵器用。”
小小圣叹口气说道:“随你去吧,反正我也说服不了你。”
阮晓霞莞尔一笑,说道:“今日坠下山谷,诸事反常,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感觉这句话正应在我身上,那个骷髅美女可爱的很,她是给我送兵器来了,小圣哥哥,你说是不是呢?”
没想到有人竟把一场意外说的是如此冠冕堂皇,小小圣真的也是醉了?
他还没有反驳,阮晓霞已经把那把玉笛放在唇边,缓缓吹奏了起来,悠扬的笛声再度响起,响彻山谷。
随着婉转的笛声,那些枯萎多时,血迹斑斑的兰花逐渐消失。
不知何时,两人已经站在山崖之上,脚下,是两段折断的树枝。
那两段树枝,正是他们来时所骑的高头大马。
······
异域
安北国临南城
城池巍峨,鳞次栉比的房屋飞檐斗拱,宽阔的街道上车水马龙,店铺林立,行人如织。
其繁华和热闹,堪比盛世之唐朝。
人潮之中,一个白衣少年和红衣少女分外惹人注目。白衣少年身材高挑瘦削,背着一个行李箱,十八九岁,书生打扮,生得眉清目秀,红衣少女比少年略矮一些,手拿一只绿玉竹笛,她的肤色白皙,柳眉杏眼,樱桃小口,生的也是国色天香。
两人相伴而行,不时说说笑笑,路上的行人纷纷侧目,有人甚至不由自主地感叹道:好一对神仙眷侣。
没错!
这两人正是小小圣和阮晓霞,二人离开了女儿国的南山草庐,他们一路向北,开始了一段不同寻常的旅行。
为什么向北?
还不是因为西行四人组一路向西,像小小圣这种叛逆的人,是根本不屑于和他们同一方向的,他也不会选择往东,那样就回到了大唐,回到了唐三藏的出发地,他也没有兴趣到别人的故地去重游。
他立志要去走一条自己的路,哪怕这条路上充满了荆棘坎坷。更何况,他早已不是孤家寡人,他的身边还多了一位红粉佳人,既然有佳人相伴,面对风尘苦旅,他又有何惧
至于他为什么会变化成一位白衣少年,因为自己长着一副与众不同的猴脸,他生怕吓着路人,由此惹出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可是他并不知道,当他变成一位帅气的少年,仍然会惹出许多事端,因为人心本来就险恶,帅气和美貌也是一种罪过,也是惹祸的根源。
当然,这是后话,我们暂且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