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军带着队伍离开安和镇后,一直未敢停歇,大家轮流开车,遇到加油站,或是没有多大危险的城郊,才会停下来收集汽油,寻找物资,歇脚。
这一路,队伍遇到不少丧尸群,还有拦路抢劫,甚至是极端分子无差别屠杀百姓的,好在,他们杀伤性武器居多,队伍里的人大多身手不错,否则难逃生天。
众人精神一直紧绷着,说实话,别说队伍里的老弱妇孺,就是他们这些大老爷们儿,都有些受不住,本身前一晚就没怎么睡,现在又连着赶了二十多个小时的路,是个铁人也会有累的时候。
想了想,他还是决定在前面找个地方,让大家休息一晚再上路。
“前面是a城地界,咱们物资就快消耗殆尽!去里面找找!”
曹建军有些干哑的嗓音,从对讲机中传来,众人连忙回话,随后检查武器装备,便由他开车打头,一行人开着车在大路上匀速前行。
李弃看着这本该喧嚣热闹的城市,现在却变得寂静无人,犹如一座鬼城,不知为何,心中隐约有些不安。
放在身侧的手突然被人握住,随即松开,李弃的心突然狂跳了下,知道身旁是曹建军,他僵硬的转头看去,便见他正全神贯注的开着车。
不过,仔细看,会发现他耳朵红得厉害,双手紧握着方向盘,捏得咔咔直响,不知道的,还以为方向盘和他有仇。
李弃的心跳仿佛漏了一拍,不知怎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他突然很想逗逗这个有些神经大条,看似活得精致,其实糙得不行的汉子。
“你摸我的手干什么?”
“我,我没有!”
曹建军脸更红了,他支支吾吾的解释道,“我就是,就是看你紧张,想安慰一下你!”
“是吗?”
李弃单手托腮靠在窗户上,偏头看着他,挑眉笑了起来,“你叫我别紧张就行了,干嘛握我的手!要是被我男朋友知道了可不好!”
“男朋友?”
曹建军嗓音陡然增高,带着自己毫无察觉的焦急与气愤,“你什么时候谈的男朋友,是谁?我怎么不知道?长得帅吗?”
李弃嘴角咧得更欢,心情愉悦极了,“早谈了!长得很帅,身手也好,对我特别体贴!从来舍不得我受一点儿委屈!”
“是,是吗?”
曹建军心中酸楚又失落,“他是谁啊?跟我比怎么样了”
李弃心神不由一震,托腮的手臂不由微微发抖,他状似无意的把手放到身侧,随即坐正身体,看向前方。
“你们是不同类型,怎么比?就像……你喜欢眼角带泪痣的美少年,而他喜欢的只是我!”
“不是的!”
曹建军转头看了下他那清秀白皙的侧脸,连忙回正,焦急解释道,“我以前那是傻,以为喜欢是具体的形象。
可是,最近我才明白,喜欢是人对待事物的一种感觉,是一种情绪或者情感的积极反应。”
“噗呲!”
李弃被他的话逗得笑了起来,“你这说的什么乱七八糟,说得那么有文化,我突然不习惯了!”
“没有了!”
曹建军被他这一笑,心中的紧张情绪瞬间烟消云散,随之跟着笑了起来,“我就是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他突然认真道,“很奇怪吧!,活了20多年,都没明白什么是喜欢,是心动,却在前不久的一瞬间明白了,你说……我是不是有些笨!”
“我……”
李弃突然全身紧绷起来,,他指着窗外不远处的高楼上,颤声道,“曹,曹哥!”
“什么!”曹建军顺着他的视线看去,脸色立变,连忙在对讲机中喊话,“注意戒备!有丧尸!”
“吼!!!”
“嗬嗬嗬嗬嗬嗬嗬嗬嗬嗬……”
恐怖渗人的嘶吼声从四面八方传来,而视线所及的那高楼之上,此时站着两头变异丧尸,一男一女,全都是人身蛇尾,四肢已经变形,手脚通通带着倒刺,五官也逐渐兽化。
它们正在楼顶仰天长啸,似乎在做着召唤的仪式。
“调头,撤退!!!”
曹建军巨变,用力大喊。
队员立马后退,在道路上快速散开调头,向着城外奔去。
此时,丧尸群已追到他们眼前,后面几辆车被团团围住,丧尸奋力撞击着车子。
车身上的长钉,刀片上瞬间扎起一串串丧尸,远远看去,犹如晒风肉般挂满车子,可后面疯涌而至的丧尸却毫不顾忌,勇往直前的拍打,撞击着笨重的军卡,车子被撞得剧烈晃动,寸步难行。
后车厢的达子,小斌,张明远,刘强,朱勇,杨小康连忙向后扔汽油弹和炸药,其余人开枪掩护,曹建军与李弃打开车窗,端着机枪疯狂扫射。
轰————轰————轰————
爆炸声响,
“嗬嗬嗬嗬嗬嗬嗬嗬……”
“嘭嘭嘭嘭嘭嘭……”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