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子,我们来狗市干什么?”
殷小胖抱着一只二哈,两双愚智的眼睛对视,一时间竟分不清谁是主角。
坤衫四处张望,都没有看见目标狗物。
他在找,找前世被自己吃掉的那条大狼狗!
可能是出于愧疚,或者是出于味道。
坤衫始终觉得自己忘不了那条沾了盐味的狗!
身上刚好剩一百万,正好顺便来逛逛。
在上一世的印象中,他是拾荒的时候正巧来到这里,当时这里丧尸并不多,而且丧尸行动比较缓慢,还看不见,只要不是发出声响或者离得近,根本不会被发现。
刚巧,饥肠辘辘的时候,一条狗叼着淀粉肠从自己面前路过。
大狼狗只是扫了他一眼,见他细胳膊细腿,跟个细狗一般,根本就瞧不上。
殊不知,当时坤衫身上正好有迷魂散。
是他在翻别人兜时,从一个爱情用品老板身上搜来的。
一开始没接触过,以为是头痛散之类。
于是试着闻了一下,好家伙,直接原地昏迷。
等自己起来的时候,发现身边有个身材超级哇塞的女的,也躺在身边,手上握着迷魂散。
出于好心,他把她背到了一处避难所,跟别人换了半扇猪肉。
既解决了她的归宿问题,也暂时解决了自己的温饱问题,真是两全其美。
后来便一直留着这个迷魂散,以备不时之需。
这不,那天就碰见了这条狗!
本来想背后偷袭一把,却没想到,这条狗嗅觉听觉非常灵敏,立刻察觉了他的想法,转过身一脸警戒地盯着他。
坤衫取出一把匕首,上面沾着自己的血液,正是从那昏迷女子手里拿来的。
一人一狗就这么僵持着。
最后可能是它累了,趴在地上,但眼神还是一刻都没离开他。
坤衫收起匕首,走上前去,尽量让自己笑的和谐一点,尝试着伸出手。
没想到它没拒绝,而是闻了闻。
一秒后,它闭上了眼睛。
迷魂香的效果非常快!
于是坤衫马上拿起淀粉肠就跑,被人看见,又打起来了。
最后负伤回来,发现它好像死了。
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但饥饿让他没得选。
还是吃上了人生第一顿狗肉。
从各方面来说,自己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害死它。
现在重生了,自然得带他一起混!
……
“坤子,你看那狗好威猛!”
顺着他的目光,一条大狼狗出现在了坤衫的视线里。
就是它!
浑身毛发旺盛,皮毛即使脏兮兮也盖不住它的油亮。
眼神坚毅,四肢粗大,右腿缺块毛!
可是,好像有个人,正在杀价!
“奶奶的腿,我的狗你也想买?”
坤衫立马跑了过去。
大狼狗正百无聊赖,觉得自己一点狗生意义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