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我赢,我强,就是为了装逼呀。
迈尔斯,为了童年的愿景为之奋斗一生,不惜以死捍卫梦想的男人。
陈长生就更别说了,那句我喜欢这个世界,我不死你们就会死……更是让萧凡缓了好久。ъiqugetv
他们都还好,属于从小就天赋异禀,万众瞩目的存在,内心澄澈坚定也还可以理解。
诸葛天明都还好,他童年再怎么糟糕还有一群真心爱他的粉丝。
黑还有师父。
玫瑰呢?
她不像是这个世界应该有的生命。
她不符合人性的规律!
她应该憎恨这个世界才对啊!
她为什么不恨呢?
从前萧凡会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很久。
因为他没见过世面,没出去走过,不知道世界很大。
因为在他的观念里,环境与父母对于孩子的影响是天大的,几乎可以决定孩子90%的性格。
因为孩子就是一张白纸,基因是父母给的,环境也是父母选的,会变成什么样根本不取决于他自己。
看看他的环境以及他所接触的事物,就能推测出他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了。
但现在,他才明白有些人生来就是伟大。
没有父母,从小生长的环境像是地狱。
结果呢?
令萧凡记忆深刻的是诺顿最开始对玫瑰的评价。
说她本性应该不坏!
意思不就是觉得她本性很坏吗?然后仔细想想好像也不坏,就评价了一个应该不坏。
为什么?
就因为她长得畸形!
所以大家都觉得她应该坏!
包括萧凡自己也一样是这么觉得的,所以萧凡不禁暗骂自己以貌取人真是有够愚蠢的!
事实呢?何止是不坏!
这根本就是至善至美的玫瑰啊!
她其实刺都没有!
只是别人以为她带刺!
回到狂风大漠后的萧凡,久久无法释怀。
他问孔方祥,你读的书多,你觉得世界上有这样的人正常吗?
孔方祥笑着回答道:“我不知道。”
“小时候听老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长大后我就想,难道我不能既读万卷书,又行万里路吗?”
“这样不就能知道更多了?”
“现在才发现,读的多,不知道的越多,走的多,不知道的更多。”
“超出我理解范畴的事情越来越多。”
“一开始这样我很受挫,感觉自己身份摆在这里,什么都不知道多丢人?”
“现在,我已能坦然的回答,说出我不知道这四个字。”
“我喜欢这种不知道。”
“因为既然知道的越多,不知道的就更多,那反过来说,不知道的越多,其实知道的也就更多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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