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抹着眼泪笑眯眯的望着他问:
“是这样的,沈总,你看你还缺不缺老婆,不行通房丫头也行,我真的太喜欢你了……”
“缺你妹!”沈星宇瞪了人一眼,保持距离,可怜的从那边绕过床位,跳下床赤脚快步离开。
他一辈子被人表白怕了,听到有人说喜欢他就头疼。
偏偏有一个人吧,就是不张嘴说喜欢他。
晴天早就等在学校门外了,她不敢乱跑,不然沈星宇找不到她,又得唠叨一整天。
远远看到沈星宇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外套甩在肩膀上,脚下穿了双拖鞋,晴天惊的瞪大眼,忍不住笑:
“你干嘛啊,演街头混混啊,还挺帅的。”有一种颓丧的凌乱帅气感,还挺桀骜不驯的。
说真的,沈星宇一想到自己被人坑了,这两年的时间都白费了,恨不得找个地方跳楼。
一路过来,心里慌慌乱乱,又烦又躁。
但是看到晴天,看到她挺着大肚子站在那里,他的心就突然安稳安宁下来。
每个人活着都会遇到坎,他沈星宇顺风顺水了一辈子终于遇到他人生的第二道坎,接着就是了。
肯定会有人想问,大少爷,你遇到的第一个坎是什么呢!
第一个坎就是他老婆呗。从高中一直追到大学,喝酒差点把胃喝出血,还不算坎吗?
经历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大坎,其它的坎都不算什么了。
沈星宇搂着晴天的肩膀,阳光洒在他们的肩背上,背影在身后拉长,两人边走边笑着聊天,如寻常的每一天一样。
“老公,我今天想吃粽子,可是听说一个粽子顶三碗大米饭啊,热量太高了,我怕吃完长胖怎么办!”
“有什么关系,大不了你吃一个我吃两个呗,咱俩一起胖,以后一起做这世上最幸福的俩胖子……”
晴天打量他:“你早上真的是吃多了撑晕了?”
“那不然呢,还能是想你想晕的吗?”
晴天红了红脸,不放心的说:“要不我们去医院检查一下吧,万一有别的毛病怎么办!”
沈星宇:“我只有一种病。”
“什么病?”
“喜欢兰晴天的病!”
无语,晴天笑着轻捶他的肩膀。
沈星宇陪了老婆一天,第二天就出门找工作了。
他这个专业很火,他又专业优秀技术过硬,很好找工作。
就是给人打工没当老板好就是了,必须按时按点上班,还要处理人际关系。
当老板忙也是忙的要死,但时间自由,上班早一点晚一点没什么的。
才到技术部待了两天,上司又把他调到销售部,说他长的帅气是公司中的颜值担当,不为公司代言不当销售可惜了。
沈星宇一开始是天天对着电脑一月三万。现在老板给他提了工资,三万是底薪,销售还有分成,并且分成没有上限。
看在钱的面子上,沈星宇转岗了。别说,这世界就是看脸,长的帅的人走哪儿走吃香。
沈星宇干了销售一个月,就拿到六万多的工资。虽然在他眼里不多,但是养家糊口够了。
这天沈星宇在街上发传单,一张传单伴随着他热情的声音递出去时,遇到一个老熟人。
胡小华。
要说追沈星宇的女人众我,要不是这个女人是最恶心他的那一个,他也不一定记得这个女人。
一人身体臣卑微状递着传单,一人一身职业装,脸露志气得意的微笑,好像在说你沈星宇也会流落街头发传单。
胡小华就自然而然的请沈星宇吃饭。
沈星宇如今要当爸爸了,身上有了成熟男人的风范,也不跟当年那么执拗骄傲了。
吃饭就吃饭。
没想到胡小华真是个有意思的人,直接给了沈星宇一张卡说要包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