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着邪物的玻璃瓶,丁一放在了自己房间的窗台上。
他也想把这东西藏得严严实实的,毕竟校园里现在还有奇门的人在晃来晃去。不过,这也没有办法,邪物要见光的,没有光日夜包裹,会出事。
他施展“姜太公钓鱼”的时候开着客厅的灯,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毕竟,丁家的正牌传人,是没有半分功力在身的,完全就是普通人一个。要是没有天地之光的相助,丁家人根本就不会碰任何与邪有关的事情。
宋伟南该怎么变,就由得他自己变化去吧。反正中邪之人也不一定都会变成残忍好杀之辈,有些人中邪之后还会变得比原来的自己更好一些呢!
清理完“犯罪现场”,丁一心情舒畅,拿起空气清新剂把客厅喷了个遍,然后回房间睡觉去了。宋伟南睡觉居然还喷了一身香水,把丁一的鼻子折磨得不轻。
施展奇术是要费神的,放在窗台上的玻璃瓶里究竟装了个什么样的东西,丁一也没细看。没有经过天地之光的同化前,这东西再怎么研究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它本来就不属于厄斯天地,自然没有与厄斯星上的万物相近的形态。
反正过几天就有结果了,究竟这是天地不容的邪物,还是天地会同化接纳的东西,等它被光照射一段时间便知分晓。
丁一倒是挺希望它不要消散,被天地同化。邪物若是被天地认可,便会转为先天奇物,到时候拿来自己用或者去卖钱都是不错的选择。
那间名为“法器奇物专卖店”的网络店铺,不仅卖奇物,而且还回收各类物资,给出的价钱还不低。
不过,究竟这次能不能回本,丁一并没有把握。摄魂铃铛打折促销,还花了他七万,从宋伟南身上钓出来邪要是被天地之光泯灭了,他就纯粹血本无归。就算天地之光把那东西同化成了奇物,也不一定就能卖得比摄魂铃铛更贵。
先天奇物比后天奇物价值更高,那都是小说里面的设定,现实之中,屁用都没有的先天奇物,一抓一大把。
比如?
比如……
丁一睡得很香,费神施法之后,睡眠就会超乎寻常地好,这对于丁一来说是件好事,因为丁家族长普遍都有些失眠。任谁从小到大睡觉之前都一直在背《家谱》,都逃不过难以入睡的困扰,因为他们睡前都在一遍一遍地回忆自己那一天背下来的内容。
如果忘记的话,第二天可能就要背双倍的内容了。
他还做了一个……
噩梦?
那被他装在玻璃瓶子里的邪物,变成了白雪公主的后妈的魔镜,世界上最没用的先天奇物之一。而他询问魔镜谁是世界上最帅的小伙子时,魔镜居然回答他:“反正不是你!”
这个梦不怎么恐怖,所以丁一也没被吓醒,舒舒服服地睡到了闹钟响起的时候。
洗漱完,丁一对着镜子照了照。昨晚的梦有点刺激到他了,丁一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以前有点太嫉妒李归珑的长相了,居然做了这么一个梦。
李归珑以前封自己为“天下第一大帅哥”,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或许在别的人种眼中,李归珑或许也算不上特别帅,但是在东方人眼中的话,李归珑确实算是千年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丁一长得也不差,不过,要是站在李归珑旁边的话,确实相形见绌,虽然他肤色比李归珑还要白一些。
所以,当丁一听到“一白遮三丑”这句俗话的时候,总觉得是在嘲讽他有三丑。
宋伟南睡醒的时间比丁一预计的还要晚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中了催眠术之后还伤了元气。
“你可真是我的好兄弟,不过,万一我要是不想吃中饭呢?”宋伟南靠在床头,一边吃饭一边大声夸奖丁一。光听他声音的话,绝对不会有人认为他现在正处于虚弱状态。
“你要是不想吃中饭,就把它当晚饭吃了呗,你又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丁一一边洗饭盒,一边在厨房里大声回答他。
“倒也是。”宋伟南自嘲地摇了摇头,也没再大声说话。刚刚他喊了一句之后,觉得有点头晕。
“喝口水吧,你昨天睡觉的时候是不是没关好窗户,怎么突然就生病了?”丁一端着一杯水走进了宋伟南的房间,假迷三道地问了一句。
宋伟南瞅了一眼开着一半的窗户,眼睛里透出来了一点疑惑。他和丁一都是北方人,睡觉的时候窗户都得关得严严实实的,要不然平常体格再好,晚上稍微受点凉也会感冒。宋伟南是实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把窗户打开了,他只觉得最近一段时间他总是迷迷糊糊的。
南方有很多人大冬天都会把窗户打开,要不然就会觉得憋得慌,但是北方人除了春夏两季,基本不会打开窗户,否则便会风邪入体。这种差异与身体是否强壮也没什么关系,纯粹就是因为长久的生活习惯不同而造成的身体差异。
“吃完饭再睡会儿吧,饭盒就不用管了,我帮你洗。晚上还需要帮你打饭回来吗?”丁一把水杯放在床头柜上,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一样问了一句:“需不需要我去给你买点药?”
“不用了,我觉得再睡一觉就好了,晚上我自己去饭堂吃吧。”
“别勉强。”
“我真没事,就是有点虚。”宋伟南顿了一下:“好像还有点别的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也说不上来。”
当然会觉得不对劲,全身的毛都不见了……
丁一坐在床边等宋伟南吃完了饭,把他的饭盒接了过来,站起身来去了厨房。刚把水龙头打开,就听到宋伟南的房间里传来了几句含糊不清的咒骂声。
丁一也没理会,他大概也能猜出来宋伟南在发什么神经。洗完饭盒,他就径直回了自己的房间,宋伟南大概需要一些时间冷静一下。
丁一觉得,现在也只有静静能安慰全身没毛的宋伟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