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字就叫王全有药材有限公司,在揭阳也很有名。他家美中不足的就是生了三个漂亮可爱的女儿,就是没有儿子。
大女儿叫王晓燕、二女儿叫王晓丹、三女儿王晓彤。
曾建华那一年跟着弹棉花的师父去了揭阳弹棉花,王全有见曾建华可怜,又看曾建华勤劳,所以才收留了曾建华,让曾建华在他的药材公司当了一名学徒,私底并传援他许多辩别中药材的知识。
曾建华吃住王全有家,王全有夫妇也对曾建华特别的好,就像自己亲生子女。只要王全有妻子给她三女儿买什么东西,肯定少不了曾建华的那份。王全有夫妇不但让曾建华吃住在他家,还让他跟着他的女儿一起叫他们为叔叔、阿姨,让他叫他的大女儿为姐,让他叫他的二女儿、三女儿为妹。
也正是这种叫唤,让整个药材公司的人,对他无比歧视与嘲讽。也正是这种歧视与嘲讽最终曾建华借着家里的征兵令逃离了那里。
只要有点本事的男人都不会做上门女婿。既然自己的条件人家答应了,那自己也只能认命,只有这样才算公平。
“你说,你要我答应你什么,赶紧说。”
在爱情里一见钟情只是对美貌一时的迷惑或倾倒,日久生情相互吸引才是爱情的永恒。
可是爱情哪有那么美的事情,要么先上车后买票,要么先买票再上车。
而就在刚才的四菜一汤里,曾建华已经动了恻隐之心,这是他从家里出来第一次吃到家的味道,立刻让他有了对家的向往。对于一个普通男人来说,不就是女人、热饭,热坑头。看着施美珍在屋里忙里忙外的,就像一个家的存在,有家的感觉,无需漂泊流浪。有家的地方,到处充满阳光温暖。
一个会做饭的女人,像一个慈祥的母亲,也像一个贤慧的妻子。这对每一个男人来说都是梦寐以求的事。
这很像城市里女人爱说的那一句话名言,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的胃。现在施美珍已经牢牢抓住了他的心,因为现在的小姑娘没几个会做饭,有人仍愿吃方便也不愿意去做饭。
这令曾建华立刻对施美珍另眼相看,特别是在施美珍拿出给曾建华买的衣裳,这更让曾建华感动不已。除了父母,还有王全有夫妇给他买过衣服外,他这是第一次接爱别人的衣服,穿上施美珍的衣裳,他第一想到就是谢谢,然后对施美珍说一声你真好,可是他说不出来。因为曾建华是一个内敛慢热的人,再加上那层特殊不平衡的关系,所有一切都成理所当然。
可是他现在提了,那是要重新确定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令施美珍欣喜,也令她忧郁,因为他提出的条件正是她家最想要的,假如她不答应曾建华的条件,看着曾建那坚毅的脸,可能他们的关系会一拍两散,要是那样的话,她是即失身,又失财,这是一笔不划算的生意,所以她才会答应曾建华的条件。现在轮到施美珍提条件了,可是她却半天说不出来。这令曾建华很着急,死死的盯着她,等待她会对自己开什么条件。
“你的答应我,你这一辈子只对我一个人好,只爱我一个人,保证不会三心二意,不会始乱终弃。”
在没有两厢情愿的爱情里,也许爱就是一种交换,你提一个条件,我提一个条件,只有这样在他们的爱里面才会变得公平与坦荡。
所以曾建华才提出不做上门女婿,不要人养。因为他知道这一切都没有地位,不受尊敬,遭人耻笑,让人唾弃。
所以施美珍才会提,让他一辈子只对她一个好,只爱她一个人。
未来很长,谁也看不见。可是现在就在眼前,必须面对。
她既然答应他的条件,曾建华当然也得答应施美珍的条件,这就是交换。
“我答应你,这一辈子只对你好,只爱你一个人。”
听到这话,施美珍立刻欣喜若狂,手舞足蹈。
“我就知道你最好。”说完扑了过去,手挽着曾建华的脖子,在他的额头上蜻蜓点水似的亲了一下。“谢谢你,老公。我会对你好的。”
说完松开曾建华,立刻拾起曾建华换下的衣服。
“老公,我去给你洗衣服去了。”
然后这个口袋掏掏,那个口袋兜兜,要把口袋里的东西掏个干净,然后把衣服拿到卫生间去洗。
皮夹,面巾纸一个个从曾建华的口袋里掏了出来,然后整齐的放到了桌子上面,让曾建华过目。
掏到笔记本的时候,施美珍立刻举了起来。“老公,这是你的笔记本吗?要是你的,我可不可以看看。”
每本笔记本对于人来说都是窥探别人秘密的工具,看着从曾建华口袋里掏出的笔记本,施美珍立刻就有了兴趣。她想了解这个男人,她要从内心把他征服。所以她特别想看曾建华的笔记本。
“你爱看你就拿去看。”曾建华一脸无所谓样子。
“你真不怕我发现什么秘密?”
“我能有什么秘密。”曾建华一脸坦荡的说道。“再说有秘密迟早还不得跟你说。”再说里面确实没有什么秘密,除了写给徐丽文的诗歌,就还有平时他有时写的一些人生感悟或随笔,他可从来没有想过拿里面文章去卖钱的念头,全是因为时光空闲,拿它们来消磨时光而已。
“我就知道,老公你最好。”
施美珍说完,也不去洗衣服了拿起笔记本翻了起来。
打开曾建华笔记本,一首首流畅的诗就霍然跃入眼底
一、
春意最是无情物
催得千万人儿找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