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郡主你怎么了!来人啊,快叫大夫,郡主吐血了!郡主,您可千万别有事,将军,求您在天之灵,保佑郡主,我们镇国公主府,就只剩下郡主一个人了……”
“恭迎、将军回府!”
“将军在死前,忍痛披衣,亲笔给陛下,写了封遗书。
信上说,他的小女儿自幼仰慕陛下,对陛下感情甚深,此番他死,公主府就只剩下一个伶仃幼女了,还望陛下念在他生前为大璃朝打了无数场胜仗的份上,迎娶小女儿为后,不求一生荣宠,只请他,代为照顾这个功臣遗孤……
郡主,将军用自己的军功,和整个镇国公主府的荣耀,向皇上给郡主换了一个皇后之位,他的遗言就是……希望郡主,得偿所愿,一生顺遂……
遗书早几日已经送呈到了陛下案前,陛下今日已经诏告满朝文武,秋日,八月十五,迎娶安国郡主,为皇后……”
“郡主……皇后娘娘,陛下走了,陛下竟然在新婚之夜,抛弃你走了!”
“好了,别哭。伺候我,把这身喜袍,脱了吧。”
“娘娘……”
“烧了,烧成灰……”
“这可是您绣了一年的嫁衣啊!”
“那又如何?以后,也穿不上了。凤袍,比这件喜袍,精致好看多了。”
“陛下怎么能这样呢!”
“等等,把盖头留给我吧。我收起来,至少证明,我成过亲。”
“娘娘……”
“爹爹,你用军功为女儿换来了好姻缘,女儿终究是,辜负了你的好意……是我,没把握住这段好姻缘。”
贴身的侍女叫什么名字,我已经不记得了,只依稀记得,皇上的心尖尖入宫后的第三个月,她被人吊死在了御花园……
我亲手为她整理遗体装束的时候,解开她的衣衫,一眼就看见,她满身的青紫……
是被人蹂躏后的伤痕……
那次,是我头一回不顾皇后的身份,在宫里大闹了一通,吓得宫内提刑司主管老头连夜跑去大理寺求救,拖了大理寺卿来,才在两日后,给了我最真实的答案。
她是被暗中觊觎她的御膳房总管太监害死的,那总管太监狗仗人势,一直都想找她对食,她不愿意,屡屡拒绝,又不敢把这事说给我这个无权无势的空架子皇后听,怕惹我心烦,就忍气吞声,一个人默默受着。
后来那总管太监偶一日喝醉了酒,晚上回去的路上,看见了在御花园采玫瑰花瓣的她,就一时兽性大起,从后捂住了她的嘴,把她拖进了假山里,扒了衣服蹂躏欺负,她哭喊的太大声,那太监害怕招了人来,就对她又打又咬,掏出了身上携带的麻绳,活活把她勒脖子,勒死了……
勒死以后,那太监酒壮人胆,直接把人吊在了假山上……于是,她就那般,百般屈辱,不堪的死去了……
之所以说那太监狗仗人势,是因为,那太监正好是贵妃的人。
事情水落石出,凶手落网,势必会牵扯到贵妃那个人,牵扯到后宫争斗这个话题……
但,大理寺卿去向帝王汇报这件事的时候,帝王却、极力为自己的爱妃撇清关系。
哪怕再后来年轻的大理寺卿不甘心一国之母受辱,不惜违抗皇命继续审查那太监,终于在动用了大理寺十八套酷刑后,撬开了太监的嘴,让太监亲口指控自己那样做,的确是受了贵妃身边的女官指使……
帝王也压根不信,那事和他纯洁乖巧善良的贵妃有关。
甚至还因为那女官是贵妃的陪嫁丫头,与贵妃感情深,瞧了贵妃几滴眼泪便心软了,直接下令不痛不痒的打了那丫鬟二十板子,把事情归罪于后宫女官暗中较量,自个儿的矛盾,择干净了贵妃,这事就了了。
那丫鬟,末了竟还能在贵妃身畔伺候,在帝王眼前晃悠……
那次,也是我头一回,对着他的画像,脑海中浮出了‘昏君’、‘狗皇帝’、‘没良心的王八蛋’等等字眼。
当然,我并不敢光明正大的骂出口,毕竟辱骂帝王,是要诛九族的。
即便我彼时,已经无九族可诛了……
但我自己的命,也是命啊!我惜命着呢!
而且,我也不能丢了皇后的名分。
因为,这是我爹爹,用军功换来的……
不过让人解气的是,那年轻的大理寺卿真不愧是个可塑之才,人间大青天,正义的使者!
贵妃的陪嫁丫头还没高兴几天,就在出宫为贵妃送家书的路上,被大理寺卿的人给打闷棍拖进了大理寺。
然后,正义使者大理寺卿叫去了大理寺所有官员,堂而皇之的开堂审案,还雇去了一堆百姓做水军观审,审着审着,就顺理成章的,依照本朝律法,把丫头给砍了,当场砍的,大狱都没下。
听说陪审的官员们连板凳都没坐热,丫头连什么情况都没反应过来,就咔擦一下血溅当场了。
此行为,不到半个时辰就传进了帝王耳中,帝王大怒,降罪的圣旨刚下到大理寺门口,传旨的刑部尚书大人就听见了百姓们一阵排山倒海般的欢呼雀跃,高喊青天在世。
思纣再三的刑部尚书大人又默默收回了圣旨,把其返送到了帝王的案前,向帝王阐述所见所闻,劝帝王不要降罪大理寺卿,不然有伤民心,还顺道拿帝王偏宠贵妃,贵妃丫头犯法而不罚一事,明里暗里,拿话呛了帝王一顿。
半个月后,他或许是迫于贵妃那柔若无骨的撒娇魅力,不得已,又设法降了大理寺卿的职,寻个不轻不重的错处,就把大理寺卿给贬出京城了。
大理寺卿离开京城要去地方做知府,走的那天,百姓夹道欢送,场面可谓十分壮观!
而大理寺卿其本人,虽然丢了高官厚禄,却赢得了一片好名声,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看着火盆那头哭哭啼啼烧着嫁衣的小丫头,我拿着叠好的龙凤呈祥盖头,叹了口气,“只缘感君一回顾……恐要,害我此生,朝与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