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径直刺穿了野猪的头颅,当即溅起了一道鲜血。
野猪的眼神由凶残变成了死寂,本以为这个人类是自己寻觅多日的最佳猎物,不曾想自己才是人家的猎物。
帅魁虽然已经见过和经历过杀戮,但在这荒山野林中击杀一头大野猪,还是明显地感觉到肾上腺素。
只是看到躺在地上的大野猪,稍微平息一下心情后,却是忍不住的兴奋。
帅魁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割破野猪的动脉进行放血,接着做了一个简易的担架,便将这头野猪拖回去。
由于打了这一头野猪,往回长跑的计划不得不暂时搁置。不过将一头两百斤的野猪带回青松书院,这对体力同样是一种考验,实则不比往回长跑的训练轻松。
松间的青松书院被积雪覆盖,这连绵的屋舍和阁楼呈现着一种别样的美感。
一个女子盘着标准的妇人头饰,髻上簪着一支珠花的簪子,肌肤胜雪,双眉修长如画,双眸宛如秋水,挺直的鼻梁,薄薄又性感的嘴唇,整个脸庞清新脱俗,宛如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美人。
只是此时此刻,她穿着一件蓝底绡花的衫子,白色百褶裙,正在厨房中忙碌,毅然是在煮着白粥。
殷明珠听到院子有动静,便是好奇地走出来查看,看到帅魁带回一头两百多斤的大野猪,当即惊得合不扰嘴地道:“这是你猎的野猪?”
帅魁看到殷明珠惊讶的表情不由得生起一份自豪感,但还是摸着鼻子违心地道:“不,这是我从猎户手里买到的!”
“多少钱呢?”殷明珠的美目扫了一眼帅魁,却是微笑地询问道。
帅魁知道对方可能猜到自己撒谎,当即便掩饰道:“值不了几个钱!听说野猪的排骨不错,我们早饭便吃红烧排骨!”
“我帮你!”殷明珠打量着这头两百多斤重的大野猪,当即便表态道。
帅魁愣了一下,便想要拒绝,殷明珠却是用布条绑起头发道:“我可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了,说句不中听的,我是娘家人都嫌弃的寡妇!”
“老师亦是正在气头上,没准今天就气消了!”帅魁知道殷正严是外冷内热的人,当即便替他说话道。
殷明珠从厨房拿出了最锋利的菜刀,完全不像是一个柔弱的大小姐,当即便要给这头野猪开膛破肚。
只是野猪皮糙肉厚,根本不是寻常女子能处理得了。
帅魁在接过菜刀先是微微闭上眼睛,在感受到菜刀的意志后,便开始处理这头两百多斤的大野猪。
刚刚殷明珠死活砍不开的地方,却见他用菜刀轻轻一划,便直接破开了野猪的皮肤,从下颌直达尾部。
在这一刻,帅魁仿佛是庖丁解牛附体,处理这头两百多斤的大野猪不仅十分轻松,而且简直是一种艺术。
殷明珠初时还将注意力放在野猪上,但慢慢将目光落到帅魁的身上,却是发现帅魁的侧脸甚是好看。
帅魁将野猪头处理出来后,便是认真地询问道:“殷小姐,这猪唇是最香的,你要不要试试呢?”
“我才不吃这东西!”殷明珠当即拒绝,却是狡黠地道:“你这枪刺在眉心处,是不是怕刺坏猪唇呢?”
“当时这头大家伙朝我冲过来,我可不会考虑这些,只知道刺在眉心处能……”帅魁正打算继续处理掉猪头皮,却是突然间愣住。
此时,朝阳终于突破了云层的阻挡,一缕阳光正好落在殷明珠那张白皙的俏脸上,而她笑得分外的好看。
帅魁原本有几分心虚地抬头望过去,只是看着这张让人怦然心动的脸蛋,发现这是他来到明朝见到过笑得最漂亮的女人。
在这一刻,他似乎彻底忘记了“君子所性”,而是不由自主地想起“窈窕淑女君子好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