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乞文的招式环环相扣,毛笔消失在剑刃的同时,又出现在了任逍遥的胁下。
这一招与白虹贯日无缝衔接。
两招行云流水,好似双鬼拍门。
引经据典,唤作——二圣临朝!
两次杀招终于在任逍遥的眼中产生涟漪。
不过这可不是恐惧的涟漪。
任逍遥眼中的每一片涟漪,都是兴奋。
他的嘴角还在上扬,越是这样的时候,他就越是兴奋,狂热。
人群中的郁玲珑也在这一刻,瞳孔开始收缩,一种狂热涌出眼眶。
那种喜欢,享受,至死不渝,奉为圭臬的狂热。
他们在这一刻,仿佛找到了同类。
任逍遥正在咀嚼危险,品味危险。
危险在他看来是这个世界上最最美味的东西。
甚至比黄瓜还要让人迷恋。
任逍遥的剑,也在品味。
他的剑绝不会让他蒙羞。
剑,已挡在胁下。
谁都不知道这剑是如何过去的。
众人只看剑在触碰毛笔的那一刻,犹如触电般快速抽回,转而又刺向朱乞文的胸膛。
朱乞文的毛笔被利剑阻挡,停顿了刹那。
这简直就是电光火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在这一刻,哪怕是万分之一眨眼的时间,都能决定最后的结局。
这一停顿太关键了。
任逍遥的剑,已经点在朱乞文的胸膛。
鲜血仿佛在下一秒就会花一般绽放。
朱乞文的笔也来到任逍遥的胁下,没有碰到也只差毫厘。
他没有选择防守,而是执意进攻。
这招叫做爱妾换马。
我要我的血,你要你的血。
这是勇气与魄力的比拼,谁退缩谁就输了。
只可惜剑和笔都没有想着退回来防守。
两败俱伤似乎已成定局。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减缓了流速。
剑入胸膛。
剑很轻。
就像是一块儿石头,轻轻的放在水里。
但还是惊起了浪花。
与其说是浪花,倒不如说是血花。
轻轻的剑惊起轻轻的血,轻轻的身子已经飘到远方。
毛笔自然落了个空。
好在剑入胸膛并不深,只有半寸。
剑入鞘,任逍遥的人已经来到大堂门口。
他变戏法般变出一杯酒,一饮而尽。
淡淡道:“我没有长记性。”
事了自然拂衣去。
功名利禄又如何?
腰间宝剑血不干,
哪个英雄……
敢做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