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柄大刀,重只有六十八斤,这杆大枪,重约一百五十七斤。”
要不是考虑战马不堪承重,六十八斤的大刀,的确有些太轻,不是很顺手。
“这么重?”
秦可卿满脸不可思议,这么重的兵器,在丈夫手中,几乎轻若稻草。她知道丈夫力大,但这是一百多斤的大枪,比她都重。
情不自禁的,秦可卿伸出手,抚摸着赵璞的兵器。
她这才发现,丈夫的兵器很粗,她一只手握不住:“这是熟铁的?”
怪不得这么重,全是熟铁打造,岂能不重?
“算是吧。”
来到后院,将大刀大枪放入偏房,向房内走去。
有娇妻服侍沐浴,还是很不错的:“参杂了少许其他材质,我也不是很清楚。”
仅仅是熟铁,不可能这么坚硬,很容易就会变弯的。
沐浴之后,换上得体衣服,赵璞转头看到秦可卿脸色红扑扑的,眸子里如同起了水雾。
赵璞知道怎么回事,他身材太大,又不愿意要宝珠瑞珠服侍沐浴,秦可卿只能亲自帮着赵璞。
娇妻为他沐浴,可是洗得很认真的。赵璞一乐:“咱们先吃早饭吧。”
娇妻柔情,赵璞沉迷其中。
先成婚后恋爱的这个时代,赵璞不得不承认,娇妻拴住了他的心,而他很喜欢这种感觉:“刚才可卿还没回答我,今日读什么书?”
“这个”
食不言寝不语,秦可卿可是有良好的家教教养的。只是丈夫问话,她又不得不说:“还是练字吧。”
丈夫太聪慧,买的书也就这几天,都已经熟读。
甚至倒背如流,秦可卿已经教无可教,只能让丈夫买了一些诗词书籍,要丈夫自己去欣赏诵读。
美人就是美人,吃饭的时候,都是赏心悦目。
赵璞一边吃,一边欣赏小口小口吃饭的秦可卿。
秦可卿面颊微红,每次吃饭都是如此,丈夫眼睛都不离开她。有些羞涩,更多地还是欢喜。
如果在丈夫看与不看之间选择,她自然选择丈夫看她。
宝珠瑞珠微微低头,双目对视,脸上都是开心。
这几天老爷对太太的宠爱,她们看在眼中,也不枉太太当初执意要嫁给老爷,且老爷北征的时候,整日茶饭不思,提心吊胆。
吃过饭,在书房练字。
秦可卿很有耐心,教导之下,赵璞很快熟悉了毛笔书写的方式。
只要字写得好,用什么工具写字,都会写得一手好字。
半天后
秦可卿麻了。
有一个太聪明的丈夫怎么办?
这才半天,秦可卿看得出,丈夫的字写的比他还好。
秦可卿的字娟秀,赵璞的字气势恢宏,一笔一划遒劲有力,完全不同的风格,仿佛杀伐之意,藏于其中。
书法最高境界,就是将自身意境融于其中。
很显然,丈夫这短短半天,就达到了这种书法境界。俨然成为一个有着自己风格的书法大家。
如果不是知道,丈夫之前没有练过字,秦可卿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一开始丈夫写的歪扭七八,很明显笔锋运转不是很流畅。
后来越写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