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饮食店出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晚上的六点。
辛苦了一天。
回去的路上。
几人经过了先前的兴奋后。
走的那叫一个悲剧。
这个车辆很少的年代。
白天大街上都很少看见车辆,就更别提到了晚上。
曹建川一时忘记了这个设定,等出了县城这才想起来。
当然开始他也没在意。
从县城回到阳双村的路途是25里路那样。
按照平常大家的脚程,也就是三个半小时,到四个半小时左右。
当时他们出发的时间点是晚上的七点左右。
想要走回去,最晚也就十二点而已,还可以洗个热水澡,接着美美的睡上一觉。
可他却忘记了。
今天自己几人已经辛苦了一天,哪还有早上时的那种体力。
一路上走走停停,越走越慢。
而且最惨的还是,几人穿的是最老式的解放鞋和千层底的布鞋。
没有后世的各种人体工程学设计和减震功能。
走久了,没让脚起水泡都已经是好的了,就别提其它辅助性的功能。
唯一让曹建川感到欣慰的就是,没有了先前挑的那几十斤的狗肉。
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早知道,刚才我们应该在县里的招待所过上一夜再回去的。”
曹建川拄着一根手臂粗的木棍当拐杖,吐了一句槽。
“姑爹要不我们就在路边睡一夜?”
这时的人可没有后世的那么娇贵,在野外睡上一觉属于最基本的操作。
曹建川用手电,向周围有些漆黑的山林扫了一圈。
全都是杂乱的树木,野草,和斜坡。
并没有什么好的落脚的地方。
这是早上他们走的小路,这条路比大路近上几里路。
曹建川想了想,开口说道:“去今天中午我们处理狗肉的地方休息。”
那地方地势相对平缓。
还有中午几人为了烤狗肉时,砍的一些木材之类的没有用完。
又有水源,去到那也能很快的生好火。
不用像现在这样,还要做各种准备,地方也不好。
加上几人刚在县里的百货公司买了几个锅和搪瓷脸盆。
完全可以烧个热水,舒舒服服的烫个脚什么的。
而且,那里离众人现在所处的地方也不远,最多还有半个小时的路程。
“行,姑爹我们扶着你走吧。”
对于爬山,走远路。
在城市出生的曹建川,是真的比不过,王爱国这些从小就在村里疯跑的孩子。
“哎!丢人啊!”
曹建川暗叹了一句,也没有拒绝他们的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