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黎伤势完全好了以后,准备和沈夜熙参加本市的慈善拍卖晚会。
站在镜子前,头发打着发蜡,穿着黑色西装打着墨绿色条纹领带,眉头拧成麻花,虽然他很帅,但是十分别扭,感觉束手束脚的。
沈夜熙从身后环住他,下巴抵在他的肩头,扯下鹿黎的领带,换了一个可爱的红色领结,赞许地点点了头。
掐了一把鹿黎纤细的腰肢,“宝贝,笑一个。”
鹿黎痒的身体缩了缩,害羞地抿着嘴唇,眼尾弯成月牙状,“沈哥,我们该走了,要迟到了。”
沈夜熙咬了一口鹿黎的脖颈的嫩肉,鹿黎痛的条件反射一样,伸手去挡。
左手腕的蜈蚣一样的疤痕赫然出现在镜子中,鹿黎慌张地收回手,脑海中响起了夏阳一嘲讽他的话语。
你手上的疤痕可真丑,难怪沈少不喜欢你!
这样从镜子里看确实挺丑的,甚至有些吓人,明明那样纤细漂亮的手腕,却印着丑陋的伤疤。
“怎么了?”沈夜熙意识到鹿黎的反常。
“沈哥,我手腕的疤你也觉得很丑吗?”
鹿黎试探性询问道,心也跟着提起来,沈哥从来没有单独提过他身上的伤疤,所以代表着他不会介意?
沈夜熙微微一愣,眼中闪过一丝嫌弃。
“既然是疤痕哪有好看的?又不是在脸上,你紧张什么?”
恶劣地捏起了鹿黎白嫩的脸蛋,手感好到爆炸,内心不自觉地庆幸着,幸好这张漂亮的脸蛋没有伤过,要是伤了,他或许真的就不会对鹿黎再有兴致了吧?
男人嘛,谁不喜欢漂亮的皮囊呢?谁会喜欢丑陋的疤痕呢?
鹿黎眼眸渐渐黯淡下来,心脏隐隐作痛,原来沈哥是介意的,即使手腕上的伤疤,是当初为了救他才留下的。
为什么没有一种神奇的药膏,可以让疤痕消失呢?
“那要是有一天,我的脸毁了,不漂亮了沈哥还会要我吗?”
“别乱说,怎么会毁了?”
沈夜熙不爽地用力捏着鹿黎的脸,直到鹿黎眼眶开始湿润才停下来。
二人赶到拍卖会场。
鹿黎寸步不离地跟在沈夜熙身后,像个护法似的,看着沈夜熙和各界名流游刃有余地交际。
人群忽然一阵骚动,鹿黎也一眼望向人群中引起骚动的人物。
沈文谦穿着一身熨帖严肃的白色西装,身材修长,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薄唇微扬,举手投足都散发着优雅绅士的魅力。
身侧的穿着红色高定礼服的妩媚女人,是当下最红的一线女星赵媛媛,赵媛媛亲昵地挽着沈文谦的手臂。
鹿黎隐约听到身侧人的窃窃私语,“这不是沈家二公子嘛,虽说他是小妈生的,但是沈老爷子对他也确实有些过分,只给他百分之十的股份,这次他回国肯定会和他哥争家产,这下我们可有好戏看了……”
沈文谦像是察觉到了旁人对他的恶意揣摩,抬起眸子望过来,镜框下的狐狸眼透出厌恶的光芒,几人立马识相地闭上嘴,尴尬地别开他的目光,百分之十的股份固然少,但是沈家的势力是他们永远也惹不起的存在。
鹿黎虽然在沈家五年之久,但是和沈文谦仅仅只有几面之缘,沈文谦在国外留学四年,今年才回来,加之沈夜熙和沈文谦的关系并不好,他也自热和沈文谦划清界限。
鹿黎回过神来,发现沈夜熙已经不见了,他摇摇头,来到洗手间洗手,洗手液的泡沫浸满双手。
身后的门被轻轻推开,沈文谦靠在门框上,眼神玩味地望着他。
“鹿黎,好久不见。”
鹿黎关上水龙头,淡淡道:“我和你很熟吗?”
“你讲话还是这么刺啊!不过我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