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路上小心点。”道别之后,宋大才望着远处的山峦,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
刘星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在若羌城里随便买了一些日用品,火速来到城外:“阿布,咱们回去有几条路,都有哪些地方可能被敌人埋伏。”
达布依颂想了一会,和族里几个中年人在地上划了起来:“牛头谷这里,两侧都是高山,中间是干涸的河道,很容易被敌人袭击。”
“绕过去呢?”
“也能绕过去,不过要多走两天。”
“这样啊,你带几个人先回去赶到牛头谷附近潜伏,听见信号再出来。”刘星咬着牙,脸色狰狞起来。
达布依颂还想说些什么,被刘星打断了:“执行吧,我不当这个鱼饵,钓不出来他们。”
一行人走走停停,在第二天中午来到了牛头谷口,刘星看了一下地形,来的时候没注意,仔细一看确实是个杀人越货的好地方,一旦进去被敌人前后一堵,那真是插翅难逃。
估计达布依颂还没有到位,刘星手一挥,扎营放狗,今天不走了。一夜无事,第二天一早,刘星又派出几个人下马上前侦查,其实这巍峨的山脉,别说几个人了,就是撒上去几百人,也根本看不出什么来。说到底,无非是消磨时间而已。
临近正午,大家饱餐一顿,上马朝谷中走去。刘星心想,那些埋伏的敌人估计昨晚也不好受吧。
走了不到两炷香的时间,带的几条狗突然狂吠,很快后面传来纷乱的马蹄声。一百多个骑兵在看到昆仑部一行人之后,掏出牛角号呜呜吹了起来,前方远处传来呜呜的回应。
刘星欣慰地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赌对了,时间紧迫,刘焉来不及通知黄头回鹘人拦截,赌坊拥有的私兵不会太多,否则若羌城主慕容宪绝对无法容忍,他又不可能全部调出来打自己。
“吹响号角,全体进击!”刘星一马当先率领部众冲了出去,身后这些吐蕃骑兵虽然没有经历过大的战争,但几乎每年都会因为水草归属问题跟别的部落打仗,杀人、放羊、活着,几乎成了一种本能。加上旁边汪汪狂吠的牧羊犬和藏獒,一时间声势惊人。
对方领头的显然没有想到,这帮人在明知自己被包围的情况,没有恐惧与迟疑,直接就冲了过来。刘星知道自己虽然打熬了整整一个冬天的筋骨,每天挥刀不下一千次,但是比起这些人,自己的力量还是不够看,骑术更是渣渣,因此上来就是搏命的打法,双腿直立用力踩着马镫,在接敌时双手举刀,猛力下劈。
其实也是在赌对方敢不敢玩命,他如果敢玩命,就算宰了刘星,自己肯定也要受伤,起码能砍到他的战马,他如果不敢玩命,挥刀格挡,那刘星的目的就达到了,第一次冲锋立于不败之地。
当的一声兵器对击,双方疾驰而过,刘星拨转马头,看着满地的鲜血,刹那间脑子里一片空白,啊,一声如泣如诉的长啸,挥刀又冲了上去。
战马虽通人性,但不懂这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更搞不懂背上的人们为何要自相残杀。
昆仑部的族人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就又跟着疯狂的酋长冲了出去,这次并没有像上次那样对冲之后,各自重新集结,而是上去就纠缠在一起,开启了混战模式。
鲜血、断肢、惨叫,越来越滑腻粘稠的空气,让人无所谓恐惧或者喜悦,只剩下飙升的肾上腺素,无法遏制的暴虐之气鼓荡着躯体,驱使着手臂,挥刀!挥刀!挥刀!
等刘星从癫狂中恢复清明,发现这股敌人扔下三十多具尸体,仓皇退去。族人也死了有十二个,还有十几个带伤,包括自己。
“把自己的尸骨挪到边上去,准备迎战。”刘星把刀交到左手,轻轻甩着力竭的右臂,直到右臂渐渐有了酸疼的感觉,才把刀重新握在了右手里。
远处传来厮杀声,想必是达布依颂已经和另一部分敌人交上了手。刘星带着众人没有疾驰奔赴战场,而是任由战马自己迈着轻快的步子向前。刚才的厮杀,人累得不行,战马也同样需要慢慢恢复体力。
还没有走到跟前,就听见奔腾而来的马蹄声。这是打不过达布依颂想要跑了呀,来呀,兄弟们,把除了兵器之外的所有东西都丢在地上,然后后退一百步结成前后相距二百步的v型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