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陈杰正闭目盘坐在竹林里,他心神链接周围的天地灵气,那些游离在灵气中的文气就是他的眼睛,耳朵。
方圆百丈内,每一片竹叶的纹路,土壤下每一只昆虫的行动轨迹,风的呼吸,脉搏的律动。
他从未感觉到世界如此清晰,就好像用高维的视线在观察一般,纤毫毕现,一切都在他的感知下,无所遁形。
睁开眼,陈杰突然紧握拳头。
他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巨大力量。
拔出小腿上的匕首,陈杰对着手臂割了一刀,割不破皮肤,加大力度,直到刃口快要变形,才现出一丝血线。
接着又用刀尖刺向手背,一阵如蚊虫叮咬的感觉传来,只感到有点刺痒,却不觉疼痛。刀尖刺破皮肤也需要不小的力度,陈杰对自己肉身的强度很满意。
《造孽》功法一直自行运转,吸收天地灵气每时每刻都在强化陈杰的肉身和神魂,他每分钟都比前一分钟的自己强大。
到了今天,终于有了一次很明显的突破。
神魂对周围的感知更加清晰,范围也更大。
虽然是利用天地间的文气,但也可以称之为“神识”。
其实文气也是灵气的一种,天地间所有活跃的元素都可以称之为灵气,像火属性灵气,水属性灵气,雷属性灵气,这些灵气和有同样体质的人会更加亲和,修炼也更加容易,那些人也就是俗称的天才。
文气就是文属性灵气,养胸中浩然正气,引天地文气为己用。
天地间的所有灵气都杂糅在一起,用科学一点的解释就是,宇宙中每一立方厘米的空间里,都充斥着数不清的粒子,这些粒子的属性千奇百怪,也是这些基本粒子构成了整个宇宙。
解释起来虽然很草率,但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因为古念慈是比较纯粹的文修,所以并不清楚,陈杰其实是亲和所有粒子的。
只是他没有别的修行法门,不然他就不是文修天才,而是巫修,体修,法修,剑修,火修,冰修······各种修的天才。
陈杰对正品外挂的猜测还是格局小了点,还不知道自己的外挂到底有多正品。
站起身,陈杰拍拍屁股往院子走去,他的修行告一段落,准备回年州城了。
在墨竹林住了五个月,他完成了从平凡到非凡的蜕变。
成功从异界初中生升级为异界高中生。
而且是国家级重点高中。
“姑姑,真不一起回去?我走了也没人陪你,不无聊啊?”陈杰紧赶慢赶的把红楼梦最后五回一起给古念慈讲了,想到以后她没有“奉孝讲坛”,生活得多枯燥啊。
“我三百年都是这么过来的,你走了正好恢复清净,行了,赶紧走吧,我要好好回味一下这部《石头记》。”
古念慈摆摆手示意陈杰别烦自己。
陈杰考虑到这个世界有一个连普通人都知道的很厉害的杀手组织,叫红楼。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他告诉古念慈,这本书叫《石头记》。
陈杰撇撇嘴,也没什么东西要带,做的那些竹艺和厨房里的家伙事,全都留着,指不定啥时候就要回来住。
甩手就往外走。
“那我走了,我那些东西可别扔了,下次还要用。”
他是真不拿自己当外人,在墨竹林住了几个月,都把这儿当自己家了。
来到墨竹林外,已经有人在此等候,正是上次送自己来的屠仲。
好家伙,专职司机啊。这可是领导的心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