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邦德这段时间一直在考虑副业的事,可是像卖个糖炒栗子啥的,说白了就是打游击,哪怕是挣着钱了,将来也不稳定。
不如趁着他与街道王主任的关系,在街道上买下一家店铺,经营个买卖。
在此之前他只是有这个想法,根本就没有实施的条件。
毕竟他与马母都是有正式工作的,就算买了店铺,也没时间管理,总不可能把现有的铁饭碗给辞了吧?
可现在却不一样了,见识到了秦怀茹的心灵手巧,和尝过了她的手艺之后,马邦德便觉的这件事情大有可为。
这个年代,什么最稀缺?
那便是吃食,只要让他有了这家店铺,在吃食上的问题上,就可以解决了。
而一直以来他对贾家的印象就都很好,这样一来也就可以顺便解决贾母和秦怀茹两个人的工作问题,也算是帮他们贾家一次。
可马邦德不知道的是,他仅仅是说出了一个想法,就让贾家三口人如获新生一般,再次憧憬起了对今后生活的美好愿望。
要是开了吃食铺,那他们一家三口人,不仅能多两份收入,而且还能解决他们目前最重要的生活问题。
第二天,马邦德就利用供销社休息的机会,朝一家吃食铺旁敲侧击的问了一下沿街商铺的价格。
“哦,你是说这一年的租金呀?”
“我们家是去年买下来的,一共是花了五百六十块。”
“要是租下来的话一年得差不多四五十块,现在街道上可不准只许租一年,而是三年起步。”
“也是因为这个,我们当时东西拼凑的,才买下了这家店。”
“我可跟你说,这条街道上最好的位置就是靠着北柳供销社的那两家。”
“那边客流量最多,可惜那铺子的价格实在是太贵了,要将近一千块钱呢!”
“正是因为价格贵,所以才一直空着。”
说话的是一位油腻的胖大叔,马邦德每次往回家带猪头肉,都是从这家店铺买的,再加上马邦德是供销社售货员的身份,所以这家老板时长会给他点小优惠。
听马邦德特意来问此事,这家店铺的老板就很痛快的与他说了起来。
“一千块?”
现在一个烧饼才一毛钱,得卖多少个才能赚回来!
一千块马邦德虽然能拿得出,但这可是大出血,可得好好算算这笔账。
买了半斤猪头肉,他就直接告辞离开了。
当马邦德回家与马母提起这件事的时候,却引起了马母的高度排斥。
“儿子,与人合伙做生意,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就算你和贾家他们的关系都不错,小本买卖也就算了,你不觉得这一千块钱,太招摇了吗?”
马母其实这些年也攒了一些钱,但要是拿那么多的钱只为了买下一家店铺,而且这好处还会让给别人,她实在是无法理解。
“妈,偷偷跟你说,前段时间我去北王村一趟,你猜我又碰到了什么?”
说着,马邦德回了一趟屋,从一个大帆布袋子里,拿出了一张完整的老虎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