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昂的书房很简洁,两面墙的书,中间有一张三米的白色办公桌。
桌上摆着一台一体机的电脑,还有一个地球仪,文件夹整整齐齐的放在桌面上。
落地的窗户,采光非常好,本该是阳光普照的位置,可沈知昂偏偏在窗户旁边,放了一具人形骷髅和一具骷髅里有着内脏的模型。
旁边的白板上定了各种各样,鲜血的手术画照片,怪渗人的。
沈知昂在书架上找着基础医学书籍,一边问林书念。
“你又不是医学生,为什么要看这种书,还是说你对我们医学界很感兴趣?”
林书念很识趣的站在书房门口道:“也不完全是,就我自己在网站写了一本书,需要用到一些专业知识,才来跟你借书看的。”
沈知昂从书架上抽了一本放在手里,手指还在书体滑过,一本一本的找。
“那你去听医学演讲会也是为了写书?”
林书念:“是啊,学无止境嘛。”
沈知昂一共给了林书念三本书,说道:“你那叫误人子弟。”
林书念一听就不高兴了,抱着书本叉腰道:“我的书怎么就叫误人子弟了,你们学医的书是好书,我的书读起来能使人快乐,能使人快乐的书就是好书。”
林书念看得出沈知昂懒得与她计较,便抱着三本书回到自己房中。
看着手中的三本书分别是,一本人体解剖基础,一本是手术常识,还有一本道德经。
我去……
林书念严重怀疑沈知昂是不是包错了书皮,打开一看,正踪盗版的道德经。
林书念想拿着这本道德经过去,狠狠砸在沈知昂他头上。
这是什么意思嘛?说她没有道德吗?
站在过道里,看着已经锁好了的房门,林书念咬牙跺脚道:“沈知昂,你自己才要看道德经,别强迫共情他人。”
沈知昂充耳不闻,用酒精给自己嘴角还没结痂好的痂,消毒……
林书念把存稿更新了一天的量过后,就一头扎进这两本书里,边看边做笔记,有些看不懂的地方就做个记号,到时候再去问问沈知昂。
直到第二天周日的下午,林书念才看完,虽然明白了个大概,但也只是纸上谈兵。
林书念下楼,她现在住的这个小区,叫阳光小区,小区不远就是烧烤摊,这几个摊只有晚上才营业。
旁边还有几个水果店和小卖部,她准备去买一箱精品雪梨,去请教别人的时候,总不能空着手。
而且沈知昂上次相亲时说过,他上火了嘴角才成那样,雪梨降火,送给他刚好。
精品水果是自己挑好称好,再装箱的,水果店的老板娘一边打称,一边还时不时的看林书念两眼。
弄的林书念都自以为是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了,把手机关黑屏,照了照脸上,鹅蛋脸,大眼睛,一切都很正常啊。
“老板娘,我脸上有东西还是身上有东西啊,你干嘛这样看着我,又看又笑的?”
这下老板娘笑的就更加不用掩饰了。
“没有没有,我只是羡慕你们年轻,两个人谈恋爱轰轰烈烈的,不像我们那个时候太过委婉,女人主权都没现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