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来,随着交通、沟通的日渐进步,作物种子的流通范围会变广、速度会变快,于种植者而言,他们肯定更倾向于种植高产质优的品种,从而造成原品种消亡。
但对于育种者而言,虽然他们所追求的成果也是高产质优,但并不是种植者那么粗浅,对于他们,每一个品种,其内都可能蕴藏着巨大的育种价值。
因为有些品种隐匿优势,种植者是不在乎或察觉不到的,例如某些低产的品种,其根系很发达,能适应不同的土质,亦或是具备了抗寒耐热,抗旱耐涝得优点。
这样的优良特性,很多种植者是不会在意的,只要有种更高产,又能适应当地环境土质的品种传播到,他们就能轻易抛弃原种。
但这样的品种对于育种者就完全不同,因为他们有可能靠着这品种跟其他高产品种结合,培育出根系更发达更高产适应不同土质的品种,抗寒耐热高产的品种,抗旱耐涝高产的品种等等。
而像咱们之前谈到的抑菌抗菌性,不同品种之间也很可能存在着高下,而这就更是普通人根本无法察觉分辨的。
所以说,收集种质资源这活,越早开展越好,至于怎么收集,前期干脆团着眼睛搞,不同人家的、不同地方的,不管是种的还是野生的,找到的就都收集备份。
等麻纺公司走上正轨,你再组织一些专业的人收集、繁育、保管种质资源,或者干脆等种子公司筹备妥当后,委托给种子公司。”
经过林默这么一解释,虽然没解答他的问题,但好在让他弄清楚了收集种子的紧要,还算让他满意。
见刘德鸣点头,林默赶忙换个话题道:“二哥,麻的医疗用途,你也可以寻下林家,林家和我外公家组建了一家医药公司,你可以跟他们合作开发这方面的应用。
另外,公司将来要开展的国外业务,也可以寻求林家的协助,林家已在筹备在国外开展投资,等你的公司走上正轨,林家手上应该有了大量国外人脉渠道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等公司发展壮大,可能还需要在国外开辟麻种植、供应、加工、纺织、印染等种植园、加工厂,到时也可能需要林家参与、帮忙进行运作。
还有纺织机器,国外肯定有现成的,就是不知道最先进的能不能买到,但还是那句话,麻纺比较小众,这有可能让你买到先进的麻纺机器,但这先进程度肯定没法跟丝棉的比,更何况你还准备开拓麻的新用途、新产品,我估计市面上现有的机器可能满足不了你的需求。
但公司成立前期,就让你去组织人研发新机器也不现实,最好的选择就是委托机器制造商,为你开发、设计新机器,或改造现有纺织机器。
但这个活,目前国内估计无人能承接,但选择国外公司,人愿不愿接先不说,就算人接了,也得担心人把技术、机器提供给别人。
不过林家目前也在筹措踏足机械制造相关领域,不用担心林家这边接不下你这活,因为这行林家是准备投入重金的,同时在国内国外成立或收购机械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等相关领域的公司,不说为你开发设计新机器,但在现有麻纺机器上优化、或是改造其他纺织品机器变为麻纺,问题应该不大。”
说到这,林默顿了下,才继续开口道:“二哥,你应该也听出来了,公司想要快速壮大,很多地方都需要林家协助,虽然有些方面并非一定需要林家,但林家还是非常适合的合作对象。
忙可以帮,但一次两次还说得过去,但多了,林家估计也不会太情愿,所以二哥需要留部分股份给林家,大概二至三成就行,当然,林家同样是资金入股,入股形式与我资金入股那一成相同。”
刘德鸣眉头微皱,沉思片刻,道:“林家入股倒没问题,但你之前说的跟林家的这些合作,我初步预估了下,林家目前的实力,好像不足以支持……”
“这个……”林默思量一番,道:“二哥,林家前段时间出的事情,你应该有所耳闻吧?因为一些原因,林家被迫放弃经营多年的主业。
不过主业的经营林家虽然被迫放弃,但林家多年积攒的家业却没有多大损失,而且随着主业商品的逐步出清,收拢了巨额现金在手。
福祸相依,林家遇上了一次大好的投机机会,巨额资金在手,林家果断参与了投机,一出一进,直接让林家的资金体量翻了几番,所以那些活儿,林家是有充足的资金去实施的。”
真真假假,林默向刘德鸣透露了一些情况,一来让他安心,二来以后合作了,他肯定也会觉察到一些情况,与其到时候对方乱猜,还不如先给个说法,打下预防针。
“二哥,这事儿涉及到一些隐秘,而且林家时值转型,不便让外界摸透底细,这事儿还希望你替林家保密。”
“放心吧!我知道轻重……”刘德鸣点头应下,他心里大概猜到了一些情况,没再多问。
林默见状,转多话题道:“不过二哥,股权经这么一分,你的持股比例就有些低了,不足在公司形成控股,不利于你的经营决策。
这样,到时你个人再同我和林家加签一份一致行动决议,意思就是在约定事项上,保持行动一致,大概就是你做出的决议,就是我们的决议,确保你在公司内的经营决策。
当然了,为了保证你的决策不损害我们的利益,也需要约定部分事项具有否决权,例如增股增资引资等涉及股权的,公司分红、重大投资等涉大笔资金的事项等等。
另外,这个否决权,一旦一方在公司决策层面进行否决,那另外几方签署同样一致行动协议的,也将被动做出同样决议。
也就是说,签署这份一致行动决议的,若是股权在公司占比达到控股,那任何一方在公司都将拥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所以,为了你的决策不受过多干扰,这份协议签署的人不能多,而要达到控股目的,那只能选取大股东签署,目前适合的就你我林家刘家,刘家那边是个什么章程你自己去谈。
至于签署几方,若是对否决事项产生异议,可以几方先交流或投票达成一致决议,公司决策层面否决的条款,主要是防范协议内几方联合侵害某一方或几方利益时,被侵害方可进行否决。”
刘德鸣细细听着林默说的每一个字,说实话这协议对他而言有好有坏,但总体还是利大于弊,他倒倾向于签署,只不过他对于这种签署各种协议的经营方式,还比较陌生,觉得还是先了解一番再做决定更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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