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6章 天下圣贤豪杰(9 / 11)

烽火戏诸侯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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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深呼吸一口气,“要如何处置我?”

姜尚真安慰道:“放心,我家山主,最是怜香惜玉了!”

————

龙须河畔的铁匠铺子。

圆脸姑娘坐在檐下竹椅上,她目不斜视,望着远处的龙须河,轻轻喂了一声,算是打招呼了。

一旁嗑瓜子的刘羡阳立即转过头,笑脸灿烂道:“啥事?只要是余姑娘发话,小生定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化名余倩月的棉衣姑娘,随口问道:“蟾宫折桂,知不知道什么意思?”

刘羡阳半蹲弯腰,手拎竹椅,连人带椅子一起往赊月那边挪了挪,也没太过得寸进尺,免得唐突佳人,哈哈笑道:“说那科举中第金榜题名嘛。余姑娘,真不是我吹牛,陈平安那个小王八蛋的落魄山上,有个叫曹晴朗的读书人,年纪不大,很正儿八经一人,在家乡福地那边,早些年前,不过少年岁数,就连中三元!到了这边,还是厉害得很,这不前些年曹晴朗进京赶考,就成了榜眼,大骊王朝的榜眼!差不多就是咱们宝瓶洲一洲读书种子里边杀出一条血路的榜眼了,这分量,啧啧……”

赊月耐着性子听了半天刘羡阳的胡扯,终于忍不住疑惑道:“你与我说这些做什么?听着跟你也没一颗铜钱的关系啊。你到底要吹什么牛?”

不过跟刘羡阳聊天有一点好,这家伙最敢骂那个落魄山山主。

刘羡阳笑着瞥了眼余姑娘,再眨眨眼,见那余姑娘好像是真没听明白,刘羡阳只得咳嗽一声,开始解释其中的缘由,“实不相瞒,曹晴朗的科举制艺本事,不敢多说,至少有一半是我的功劳,因为我每次去落魄山那边串门,都要与这孩子聊些治学心得,余姑娘,你是知道的,论行万里路,我比那个小王八蛋,只是略逊一筹,可要说读万卷圣贤书,呵,我是这个,陈平安就是这个。”

刘羡阳说到这里,伸出大拇指,指向自己,再翘起小拇指,指了指落魄山方向。

好像聊着聊着,就把正事聊没了。

赊月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反正她在这边,也没个正事可做。在这异乡的日子,就跟那条龙须河差不多,晃晃悠悠。

她突然轻声说了句,依旧像是在自言自语,“老鸭笋干煲挺好吃的。”

刘羡阳有些难为情,“买鸭子钱,不便宜。”

赊月问道:“捡颗河边石子,也要花钱?”

刘羡阳笑容尴尬,最近在河边找鸭子愈发难了。

赊月犹豫了很久,还是忍不住问出心中的最大疑惑,“为什么陈平安那么怕你?”

那个家伙,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

都敢合道半座剑气长城,在那边他要跟龙君当邻居,还要面对文海周密的算计,一个人守了那么些年,还给他活着回了家乡。

刘羡阳背靠椅子,伸长双腿,伸了个懒腰,“那也不叫怕吧。”

赊月问道:“那算什么?”

刘羡阳想了想,说道:“不好说。陈平安是一个很奇怪的人,打小就是,很难理解他到底是怎么想的。跟宋搬柴当了那么些年的邻居,也没占过半点便宜,甚至都不会羡慕。你说他什么都不在乎吧,又不是,我认识他起,陈平安每天就合计着什么挣钱,我就纳了闷了,那么着急挣钱做什么。那会儿刚成了窑口学徒,小小年纪的,一颗颗铜钱都只差没帮忙取名字了,可也不像是攒媳妇本啊,当年陈平安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榆木疙瘩,听墙角都不会。”

赊月更加疑惑,“你们两个,这么不一样,怎么混一块去的。”

刘羡阳笑道:“当年在泥瓶巷,陈平安等于救过我一命。我脸皮薄,从没说过谢谢,就换个法子,跟他说,这边只要跟着我混,保管吃香喝辣。不过陈平安当了学徒后,就已经吃喝不愁了,反而是我,花钱大手大脚的,每次领了工钱,不是请客,就是瞎买,所以还要经常跟他借钱花。他记账也记账,一笔一笔的,那会儿就有点账房先生的样子了,可就是从没开口跟我讨过债。”

赊月眨了眨眼睛,转过头问道:“都清楚记账了,肯定还是会想着你哪天能还钱吧?”

刘羡阳摇摇头,“余姑娘,你这就不懂了吧,他记账,只是记账自己挣过多少钱,真心从没想着我还。陈平安借过很多窑工、学徒钱,好像从一开始,也都没想着他们还,能还是最好,不还也不问了。但是有一点,我跟所有人都不一样,我不还钱,下次借钱,陈平安依旧毫不犹豫,有多少给多少,可是别人,只要借钱一次不还,陈平安不管被人说什么,就要在心里边记账了,至多再借一次,在那之后,他就都打死不借钱了,一颗铜钱都不给。”

赊月扯了扯嘴角,呦,这也能拿来炫耀啊,脸皮够厚,不愧是读书人。

刘羡阳笑道:“给余姑娘说件事好了,当年我们仨去偷瓜,小鼻涕虫负责踩点,我搬瓜,陈平安帮忙望风。偷了瓜后,找个地方躲起来分赃,你猜怎么着,陈平安那家伙次次都不吃,就看着我和顾璨在那边狂啃,怎么劝他都不吃。偷了瓜又不吃,却愿意望风,你说他图个什么?有次给瓜田主人撞见了,我和顾璨立即撒腿狂奔,回头一瞧,好嘛,那小子就站在原地,也不跑。”

赊月说道:“跟后来的那个隐官,太不一样了。”

刘羡阳问道:“不一样?不是太一样了吗?”

赊月沉默片刻,“那么小年纪,又是乡野长大,所以其实陈平安的那个举动,很没有……人性。还是换种说法好了,很不符合人之常情。”

刘羡阳不怕陈平安,她很怕那个年轻隐官啊。

而且刘羡阳越说这些陈年旧事,赊月就越怕。

一个小小年纪,某些人性就似乎开始趋于神性的人,赊月作为一位十二高位神灵之一的转世,反而更怕。

“所以说他是个怪人啊。”

刘羡阳笑道:“之所以是朋友,顾璨是小,觉得有陈平安在身边,什么都不用怕。至于我,不过是认准一件事,不管陈平安怎么想的,反正他这人,从不害人。我那会儿就笃定,不管我身上是只有几颗铜钱,还是从姚老头那边学完了手艺,成了最好的窑工师傅,然后发迹了,手里边攥着几千两银子,大半夜的,觉都不敢睡了,那就喊陈平安当邻居,这家伙肯定都会像个傻子那样,帮我望风,守着银子。”

赊月稍稍松了口气,说道:“被你这么一说,好像还挺傻乎乎的。”

刘羡阳笑道:“陈平安这个人,向前走,不需要有人推着他走,但是他好像在心里边,需要有那么个人,不管是走在前边,还是站在远处,他能瞧得见,就心里有底了。他不怕走远路。他只怕……走错路。看到刘羡阳是怎么活的,陈平安就会觉得自己知道了怎么过上好日子,有盼头。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小就懂得一个道理,好像有些事情,错过一次,就要伤心伤肺,揪心很久,比起挨饿挨冻这些个吃苦,更难熬。我那会儿就只是觉得,陈平安没道理活得那么辛苦。说实话,当年我认为陈平安死脑筋,混不开,没挣大钱的命,估摸着成家立业之前,就只能跟在我屁股后头当个小跟班了,小鼻涕虫再当他的拖油瓶,跟屁虫。”

“在他心里,泥瓶巷的小鼻涕虫,和那个曾经给他饭吃的婶婶,就是……他的另外一个家。绝对绝对再不能失去一次了。他必须死死护住这么个小地方。因为顾璨的娘亲,是他的长辈,亲人,小鼻涕虫就是他的弟弟。”

“天底下哪有生下来就喜欢吃苦的人?”

“一个没读过一天书、爹娘早逝的孩子,说句难听的,家教使然?那么点大的人,虚岁五岁,再能记住爹娘的好,他又能记住多少?所以陈平安不是为了做好人而做好人,他当然是有所求的,而且不外求。他是想要跟老天爷做一笔买卖。

他听过了老槐树下老人们的老话,什么好人有好报,什么多做好事,下辈子就还能投胎做人。所以他要做一辈子的好人,连爹娘那份,一起算上。”

“做了一百件好事,那么只要老天爷不总是打盹,能瞧见几件,他就等于赚到了。”

“所以少年时候的陈平安,既不怕死,又最怕死。不怕死,是觉得活着也就那样了,最怕死,是怕好事没做够,远远不够。”

“心地就是福田,言行就是风水。所以要懂得惜福,要能够藏风聚水。”

直到这一刻,赊月才发现一件事,别看刘羡阳平时吊儿郎当的,正儿八经说话起来,还真像个读书人。

刘羡阳不知何时拿出了一壶酒,弯着腰,喝着酒,看着远方。

赊月问道:“有想过会变成今天的光景吗?”

刘羡阳笑道:“我,陈平安,顾璨,当年怎么想都想不到今天的。”

赊月点点头,“都差不多,路上走着走着,就是这样了。”

小雨朦胧润如酥,有婀娜女子撑伞,在河畔姗姗而行,好似轻入画卷中。

她只是路过铁匠铺子,走向那座拱桥。

刘羡阳神色古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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