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想着,说道:“就是特米洛,我已经知道了,我有证据。”
“是吗?”亚当斯看向小七,腮帮子的肌肉在暗暗用力,也就是说他在憋住不笑。
小七说道:“你承认吧,你老实交代的话,我可以饶你一命。”
亚当斯笑道:“承认什么?”
“承认是特米洛让你来杀小姐的。”小七严肃道。
亚当斯的眼神有些挣扎,最终无所谓道:“没什么好承认的,他不是我的雇主,你让我怎么老实交代?”
小七盯着他,心中已有决断。
“果然,他不认识特梅洛。”
小七刚才的问话,是包含多重套路。
首先他给出了两个答案,路易斯与特梅洛。
其中特梅洛,他刻意有点口音,把这个名字说成‘特米洛’。
虽然带点口音,但如果亚当斯知道特梅洛,那在听到‘特米洛’时一样会知道他在指谁。
反之,则会本能地误以为他问得是一个男人。
果然,在强迫亚当斯承认时,亚当斯的回话中,用的是‘他’,而非‘她’。
这在英语中区别是很大的。
除此之外,逼迫亚当斯承认,也是一个套路。
在说自己有证据时,亚当斯没有一丁点紧张。逼迫承认时,则有些挣扎。
挣扎的原因很简单,亚当斯想故意承认一个假的,而误导自己,这是很普通的操作。
可是亚当斯,却偏偏没这么做,而是说‘他不是我的雇主,你让我怎么交代’。
“那种故意承认一个假的,层次太浅,他不会用的,他也知道骗不过我。”
“这个死神亚当,真是个精明的家伙。”
换做普通人,或许就故意承认一个,顺着话说了。
但是死神亚当,乃是顶尖杀手,精明得很。他若不认识‘特米洛’,怎么编瞎话?能误导一时,却终究会被拆穿。
届时反过来还容易让人以为是路易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