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刑警支队有一部电脑摹拟画像设备,担任这项工作的操作员叫隋海涛,他是刑警学院的毕业生,28岁,搞电脑摹拟画像搞了5年。隋海涛工作认真,性格细腻,十分热爱这项事业。
案发当天,一线的侦察员把重要的目击证人带到刑侦处,请他们帮助完成电脑画像工作。
首先,隋海涛要选择与犯罪嫌疑人接触时间最长,印象最深的证人,请他们描述犯罪分子的基本特征。然后根据他们的描述,打开计算机,先选择脸型。
这时,屏幕上出现了各种不同的人脸。
目击者说,对方是长脸,颧骨较高。
隋海涛便从“脸库”里调出同一类别的脸,从中寻找,直到目击证人认为比较满意为止。
然后依次选择眼睛、眼眉、鼻子、嘴。
电脑里储存着众多种类的眼睛、眼眉、鼻子、耳朵和嘴巴。比如鼻子,就有肉头鼻、朝天鼻、尖鼻子、鹰钩鼻、高鼻梁、塌鼻梁,等等。每一个种类有许多的细目。操作员把鼻库里的鼻子安装到选好的脸上,再用灰线条去修改,直到目击证人认为比较像了,就可以固定下来。
依次再安装眼睛、耳朵、嘴巴,把人脸合成整体。请目击证人远近观看,还有什么地方不像,仍可以用灰线条修改。
修改完毕,屏幕上形成了一个组合人形,这个组合人就是用电脑摹拟出来的犯罪分子的画像。
当时被请到电脑摹拟画像室里来的,有卖烤肉的买买提?玉素甫、个体户摊贩塔西甫来提,还有宾馆保安马志鹏等七八个人。
隋海涛认为,记忆最深,描述最准确的就是玉素甫。当时白宝山在他的肉摊前走来走去,站的时间最长,他们又面对面说过话,这个汉人的模样给他下了很深的印象。当时案件还没有发生,玉素甫并不慌张。
可以说,白宝山的这张画像,主要是依据玉素甫的叙述完成的,画好后反复征求他的意见,做了局部的修改。
然后请第二个目击证人,再请第三位目击证人,一对画像进行校正。
隋海涛说:“宾馆保安马志鹏追踪犯罪嫌疑人的时间最长,但由于他始终跟在身后,对方一回头他就要躲枪,看不清对方的脸。因此,他所提供的形象并不准确。但玉素甫的感觉良好,能够讲述得比较清楚;还有那个个体户塔西甫来提,他也觉得电脑里的画像比较像。”
这幅画像从听取目击证人的描述,画第一稿,反复进行修订,到最后定稿,先后用了三个小时。
8月19日下午5时,摹拟画像完成。然气拍成照片,洗印200张,6点钟,随市局的通报一起下发。
在侦破白宝山案的过程中,隋海涛的摹拟画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事后看,他的画像,是比较像白宝山的。当然,另一幅关于吴子明的画像不大像。因吴子明始终没打枪,现场目击者对他注意得较少,没留下太多的印象。
隋海涛为此荣立了三等功。
四、现场物证的启示
刑侦工作的专业性很强,他们能够在很短时间内,迅速描摹出他们并未经历的事情,画出现场图,再现当时作案的过程和背景;他们还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不多的物证,准确地分析出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层面、基本性格、习惯动作等,并能顺藤摸瓜,形成重大线索。这就是张海所说的,我们还有现场这个武器。
乌鲁木齐市局刑侦处的技术工作由副处长刘豪杰负责。刘豪杰个子较高,长脸型,性格沉稳,有着典型的技术干部的特点,无把握的话不说,说出来就要有充足的根据。在他的主持下技术科对“819”现场提取的物证进行了详尽的鉴定分析。
“819”案现场提取的物证主要有:
一、“五六”式步枪子弹弹壳12枚。
二、弹头3枚,弹头钢芯2枚,弹头披甲1枚。
三、获取包枪用的红底白花晴纶毛线毯一块。
四、自制白色毛毯手提袋一个。
五、犯罪嫌疑人作案中佩戴的墨镜一副。
技术科对现场获取的弹壳、弹头进行鉴定,已于8月19日当天把案件与石河子两案并在一起,这使我们的侦查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太阳镜的鉴定情况如下:
1:为普通蓝灰色玻璃镜片,赛璐璐镜架;
2新旧程度分析,该太阳镜为新近购买,佩戴时间为7—15天;
3此种太阳镜因质量较差,眼镜店没有销售,一般都在地摊上出售;
4质量分析,该镜不能长时间佩戴,时间长会产生头晕现象;
5销售价格在5—20元之间。
由此推断,犯罪嫌疑人生活层次不高,可能长期在下边(兵团、农场)居住。
白色自制手提袋的鉴定分析:
1手提袋长83厘米,宽40厘米,为白色羊毛、锦纶混纺布料;
2手提袋原料系造纸原网机上的滤布;
3缝制手提袋的线有三种,一是单股白色尼纶线,二是单股黑色尼纶线,三是三股右旋棕色晴纶线;
4缝制方式:在手提袋底部,有一道白色和一道黑色尼纶线,为机器缝制。底部一道棕色线为手工缝制,其他部位只有棕色线,全部为手工缝制;
5手提袋的两根提带长70厘米,宽3厘米,为绿色帆布,帆布较旧,一条已呈白色。
手提袋是现场遗留的最重要的物证之一。它的“独特性”突出:第一,该手提袋为自制的,而不是购买的,缝制它的原料是造纸网用旧毛布;第二,在缝制过程中,使用了两种线,采取了机器缝制和手工缝制两种方法。这些特点为我们寻找该手提袋材料的出处、加工地点,从而摸出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线索提供了可能。
技术科对手提袋的材料和产地进行了详尽的调查。他们请到乌鲁木齐市第一、第二造纸厂、纺织研究所、羊毛研究所及轻工产品质量检测站等单位8名技术人员共同研究,进一步认定该布料是造纸原同机上使用的800克/米毛、纤混纺上滤布。毛、纤比例为,纬纱毛2275%,化纤7725;经纱毛17%,化纤83%,织造工艺为破斜纹织法。
这类滤布主要生产厂家有天津、青海、江苏等地的工业用呢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