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把所有的情绪都挂在脸上,开心得像个孩子。
年稚晚上喝了点儿小酒,两个脸颊红得像伊甸园的苹果。晚风迎面吹过来,驱散了烦闷和燥热。
随着风一起送来的,不仅有清爽,还有一只小狗微弱的呼唤。
“季初,你有没有听到?”
话刚问出来,年稚就后悔了。她小时候也曾在路上救过一只小狗,本以为从此多了一位家庭成员,兴冲冲地把他带回家。结果连人带狗,一起被年宏扔到后山的小木屋里。
她还记得年宏在摔死那条小狗之前说的每一个字,“你作为年家大小姐,在路上随便捡这么一只脏狗,不嫌丢人吗?只有名贵的犬种,才配得上你我的身份,像这种畜生,根本就没有活在世上的价值。”
他的动作非常凶狠,小狗躺在地上,呜咽着抽搐几下,就不再动了。几分钟之后,从它的眼睛和耳朵里,流出红色的鲜血。
那三天,年稚水米未进,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和一只死去的小狗关在一起。
她一开始还有力气尖叫哭闹,到最后只能虚弱地躺在地上,躺在狗子的尸体旁边。闻着腐|臭味叫妈妈。
小年稚在那三天里做了无数噩梦,她梦见妈妈死前绝望的双眼,也梦到小狗流着血泪站在她面前控诉她。
后来,被放出来的年稚,变成一个听话乖巧的傀儡,成了年宏最得意的作品和笼络季家
的权利财富的工具。
从那以后,她没办法在任何黑暗的地方待哪怕一秒钟。就连晚上睡觉,室内都必须有月光或者灯光。
所以她不爱跟人一起睡觉,也经常在无尽的噩梦里惊醒,不得安枕。
这些事,除了她、年宏和林管家,没有第四个人知道。
等年稚回过神,季初已经用外套把小狗包着,抱到她面前。她认得季初的那件外套,国外手工高奢品牌的定制款,有价无市。
而现在,在季初眼里,这件能比得上四五线城市一套房的外套,没有一只流浪狗的生命重要。
年稚颤抖着声音问,“你,不嫌它脏吗?”
季初不赞同,“小东西这么可怜了,我还嫌弃它,那我还是不是人呐。”
“那我可以把它带回去养吗?”
“好呀,我相信你会是个好主人的。最主要的是,你刚刚赢来的豪华狗窝,有用武之地了。”
年稚再次涌起想哭的冲动,原来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看不起流浪狗,也并不是所有豪门都需要名贵的纯种狗撑面子。
在跨越几乎二十年的时空后,有个地位和身份都比年宏尊贵的男人告诉她,你小时候帮助流浪狗的行为,是正确的。
可惜,当年的小年稚,听不到这种话。
刚才一口气干掉的那杯洋酒缓缓上头,年稚感觉自己开始头重脚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