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河流还是山林,凶手明明能找到更加隐蔽的抛尸地点,但他偏偏没有选择这些地方,而是冒着风险,将尸体抛到能让人更快发现的地点。
这和普通杀人犯的抛尸心理,显然是相悖的。
应该是有非常重要的内因,导致凶手这么做!
我想,大概率是因为凶手缺乏存在感!
他渴望被别人注意和认同,从而滋生出了非常强的表现欲。
即便,是以这种反人类的方式,获得一点注意,也在所不惜。
更进一步分析,既然凶手缺乏存在感,那他想必各方面都非常普通。
相貌、学历、职业、家境,应该都不算太好。
犯罪现场的侧写结论,差不多就这些,接下来是受害者的死因!”
王庭继续道:
“在之前的朝阳炼尸案里,我提到过,受害者的死因能提供给我们很多关于凶手的信息。
比如,凶手使用的凶器,可能和他的职业有关。
在受害者身上留下的伤痕,则能体现凶手的日常习惯,比如管用手。
本案里,受害者的死因是,被人从正面大力扼住脖子,最终扭断颈骨!
这是一种非常独特,含义非常鲜明的杀人方式。
提供的信息有两点——
第一,扼杀,需要扼住受害者的脖子,代表主宰他人的生命,能给凶手一种掌控一切的感觉。
但在心理学里,这恰恰体现了凶手心理状态非常混乱,生活也可能处于失控状态。
因此他才渴望这种掌控感!
其次,正面扼杀是一种非常残忍的杀人方式。
受害者死亡消耗的时间,比枪杀、锤杀等一击毙命的方式,要多很多。
而这期间,凶手可以看到受害者脸上的恐惧、哀求。
也能看到受害者因为生命一点点流逝,而产生的绝望!
更能看到受害者的眼神逐渐失神、挣扎逐渐减弱,直到最终身体僵硬。
正常的杀人犯,很少采用这种徒手断颈的杀人手法。
甚至很多杀人未遂者,就是因为看到了目标脸上的绝望表情,才放弃杀人。
而本案的凶手,杀害42人,全部使用的这种手法。
显然,受害者的惊恐和绝望,没有对他产生丝毫的触动,也没有让他生出一点同情。
但,如果说他完全不在乎受害者的生命,也不太对。
因为如果完全不在乎,那大可以枪杀或锤杀,而不是使用扼杀这种耗时耗力的杀人方式。
凶手之所以选择扼杀,很可能是因为扼杀能给他带来极大的快`感。
这种快`感,对凶手来说是一种享受,甚至是一种瘾。
而这种行为,能说明凶手的反社会人格。
他缺乏对别人的同理心,不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更不会考虑他人的感受。
对于断颈者,杀人和普通人吃香蕉很像。
普通人吃香蕉,可以获得愉悦,凶手扼杀她人,也可以。
吃完香蕉,香蕉皮会被随手丢进垃圾桶。
就像没人会在意那被丢进垃圾桶的香蕉皮一样,凶手也不会对一个生命的死亡,产生任何的情绪波澜。
在他看来,杀人和丢香蕉皮,没有任何的区别。
受害者死因的侧写结果,差不多就这些。
接下来,是受害者本身的特征……”